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云南楚雄市人民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许可文号:楚市行审工时审通字[2022]010号
单位名称:云南楚雄市人民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楚雄市鹿城镇鹿城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丽银
有效期限:两年(2022年5月30日至2024年5月29日)
联系电话:0878-6087519
通讯地址: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75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