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楚雄州工业学校校办工厂符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13人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许可文号:楚市行审工时审通字[2022]006号
单位名称:楚雄州工业学校校办工厂
住 所: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楚雄州职教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钱泽宗
有效期限:两年(2022年3月30日至2024年3月29日)
联系电话:0878-6087519
通讯地址: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75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