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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5-0624001 信息分类: 食品抽检信息
发文日期: 2025-06-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信息公示(2025-4)
号: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信息公示(2025-4)

发表时间: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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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样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抽样编号 不合格项目 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 处罚结果(罚款金额:元)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日期
1 菠菜 楚雄市徐**蔬菜店 GZJ25530000712320041 毒死蜱检出0.082mg/kg,超过最大允许限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查找原因。整改情况:规范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登记管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300 48.96 楚市监处罚〔2025〕53号 徐** 2025-05-27
2 龙眼 楚雄市姚**水果店 GZJ25530000712320023 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0.250g/kg,超过最大允许限0.05g/kg,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查找原因。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标准规范操作,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300 114.12 楚市监处罚〔2025〕54号 姚** 2025-05-27
3 芹菜 楚雄市鹿城镇胡*蔬菜摊 GZJ25530000712320050 毒死蜱检出0.14mg/kg,超过最大允许限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查找原因。整改情况:规范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登记管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300 66 楚市监处罚〔2025〕55号 胡* 2025-05-27
4  萝卜 楚雄市何**蔬菜店 GZJ25530000712320034 铅(以Pb计)检出0.834mg/kg,超过最大允许限0.1mg/kg,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查找原因。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标准规范操作,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300 16.43 楚市监处罚〔2025〕56号 何** 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