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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5-0530001 信息分类: 消费提醒
发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通告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通告

发表时间: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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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来临,全市野生菌即将进入繁殖生长和销售旺季。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楚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和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霉变或幼小难以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二次加热野生菌不要使用微波炉,食用野生菌时要适量,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完善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就餐前应选择有经营资质的餐饮店,在服务员的指导下食用。

五、各类农(集)贸市场、野生菌交易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

六、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对误食剧毒类鹅膏〔包括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黄盖鹅膏(俗称黄蘑菇)、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毒沟褶菌(俗称小白菌、蝴蝶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第一时间及时直接转送至有救治能力的省、州、市医疗机构救治,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广播(大喇叭)宣讲、微信公众号科普等形式,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同时,对于预防野生菌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要加强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楚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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