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jdglj&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楚雄市航空路75号,电话:0878-3012553,传真:0878-3017857,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政府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圆满完成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为有力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当前全市市场监管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准时、透亮、完整,切实做到主动公开信息真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主要通过公开栏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公开宣传,全面地公开全局信息,截至目前已公开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等各类网站信息215条,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设立依申请公开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网页申请等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同时在网站公开发布详细的受理程序及申请表格,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二是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答复。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公开诉求。高度重视,加强科室协同,及时认真答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同时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答复合法规范。增强时限意识,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个工作日内按期答复。
2.2024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情况
除了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应该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公开外,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网站申请1件,邮寄信件8件),均已按申请人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相关科室积极配合。规范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二是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做好社会消费警示和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等热点信息发布;认真做好2024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公开办理结果;及时妥善处置12345热线、信访系统信访件、12315投诉平台投诉举报件等工单,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组织开展楚雄市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化妆品医疗器械科普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质量月、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市场监管领域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每季度根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类经营主体法律法规培训。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平台管理,完善信息发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作为市属单位对外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注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质量,坚持及时性原则,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高标准开展工作调度。二是强化工作推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制度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24年度,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各机构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督促政府信息投稿,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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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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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9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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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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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61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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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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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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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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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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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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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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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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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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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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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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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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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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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
2025年,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立足职责和重点工作,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加强时效管理,确保专题专栏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规范性。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类,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完整、规范,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全面强化市场监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四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通过图片、音频视频、卡通动画等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解读模式,将生涩难懂的专业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百姓语言,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