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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4-0222001 信息分类: 工作实施情况
发文日期: 2024-02-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号: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表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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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要求,楚雄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落实,现将楚雄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上级下达2023年度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财行〔20235号文件通知,楚雄市财政局楚市财行〔202310号文件下达楚雄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6.64万元。

(二)上级下达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楚雄州市场监管局下达楚雄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绩效目标具体任务如下:

指标1:药品抽验批次(省抽)16批次;

指标2:化妆品抽样批次 10批次;

指标3:医疗器械抽验批次10批次;

指标4:药品监管经营企业数436家;

指标5: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391家;

指标6: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975份;

指标7: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80份;

指标8:医疗器械不良应病例报告数283份;

指标9: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1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3113日,楚雄市财政局楚市财行〔202310号文件下达楚雄市市场监管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指标6.6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31231日,2023年下达楚雄市市场监管局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6.64万元,已执行6.3335万元,资金执行率95.38%。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的原因是财政允许支付资金的时间较晚和较短,在财政允许支付资金的时限内,无法办理完印刷费采购手续。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楚雄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药品监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药品监管工作任务。截至20231231日,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完成药品抽样16批次,化妆品抽样10批次,医疗器械抽样10批次,药品监管经营企业数436家,医疗器械监管企业数391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97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8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283份,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1次、组织培训757人,查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76件,责令限期整改66家,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任务。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高了楚雄市市场监管局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了楚雄市广大消费者用药、用医疗器械、用化妆品安全。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楚雄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目标,除资金执行率95.38%未达标外,其他绩效目标已完成。资金执行率未达到100%的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允许支付资金的时间较晚和较短,在财政允许支付资金的时限内,无法办理完印刷费采购手续。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楚雄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向楚雄市财政局汇报协调,争取在2024年保障2023年未拨付的中央药品监管专项资金0.3065万元。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开展2023年度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找准了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中,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完善,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水平。对2023年度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楚雄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内的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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