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以及省、州、市关于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聚焦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风险点,念好”四字诀”,推动全市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用、用妆、用械安全。
“宣”字增效造氛围。以宣传和培训为载体,进一步提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知识水平,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一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各类媒介,全面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宣传工作,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公众关切,展示全市药妆械监管工作成效。三是组织开展了“安全用妆,共治共享”为主题的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和楚雄州第33个禁毒和防艾宣传周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参与宣传活动人员5000余人次。四是组织开展药妆械监管人员培训班1期,共培训执法人员57人次、管理相对人200多人次。
“严”字入手抓监管。一是与各乡镇监管所根签订《2023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827家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700余家化妆品经营单位纳入监管。定期对各乡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考核,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二是组织科室人员开展现场核查药店(新办、变更、换发许可)96户次;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5份,备案33件,现场核查48户次。三是对高风险的医疗机构使用的特殊药品实施监管督促检 查医疗机构125户次。四是处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6件;处置省、州交办协查案件3件,信访回复2件。
“实”字为本抓整治。上半年以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专项整治16次。出动执法人员1257人次,监督检查药店356户次、医疗机构214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25户次,化妆品经营主体457户次,处理投诉举报8件,相关咨询25件,查办案件15件(一般程序),执行罚没款180000元;医疗器械执行案件4件,执行罚没款16000元;化妆品案件2件,执行罚没款1000元。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48家(其中,药品26家、医疗器械13家、化妆品9家)。
“源”字固本抓抽检。依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监督抽验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科室人员开展抽检相关工作。共组织药品监督抽验36批次、化妆品抽样8批次、医疗器械抽样6批次。共出动抽样人员40人次,目前,没有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
下一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加强与监管所联动继续抓好基层监管人员药妆械监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