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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3-0801012 信息分类: 促进经营主体倍增
发文日期: 2023-07-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五持续”精准发力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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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五持续”精准发力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发表时间: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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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为目标,全力以赴抓好经营主体倍增和信用监管工作。

一、持续聚焦重点产业,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围绕2023年净增目标,坚持大抓营商环境与大抓经营主体“双轮驱动”,内培与外引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大中小经营主体一起抓、一二三产业一起上,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等重点工作;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结合乡镇、部门优势,深挖培育资源,通过抓好招商引资、梯次培养、助企惠企、创新创业等措施,积极动员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和群众积极开展企业注册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1-5月,全市新登记发展经营主体7159户,退出(包括注销和迁出)经营主体2991户,净增经营主体4168户,完成全年12030户净增工作目标的34.65%,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到76755户,同比增长8.94%。其中,新登记发展企业(包含农专)2004户,退出(包括注销和迁出)企业1127户,净增企业877户,完成全年4603户企业净增工作目标的19.05%,企业总量达到20600户;新登记发展个体工商户5155户,退出(注销)个体工商户1864户,净增个体工商户3291户,完成全年7427户个体工商户净增工作目标的44.31%,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56155户。个转企61户,完成全年目标的17.94%。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达123.84户,首次突破全国平均水平,超出3.78个百分点,超出全省19.83个百分点,超出全州14.62个百分点。全市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二、持续优化注册登记服务,经营主体开办更便利。进一步加强“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围绕“办照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简、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思路,创建“处处能办、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放权赋能,实现“身边即可办”,完善市乡两级经营主体准入窗口建设和服务功能,把个体、农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登记许可权限下放到乡镇,在乡镇设置经营主体开办综合窗口,实现证照办理不出乡。做优精细服务,推行网上办、预约办、上门办、跨区联办、证照同办等多项便民举措,打通登记审批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截至5月,全市共办理个体工商户新设立登记5482户,变更登记1198户,注销登记2500户,增补证照78份;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27户,变更及备案登记9户,注销登记4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753户、变更148户、注销460户、延续112户、仅预包装食品备案420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107户,办理小摊贩备案225户。

三、持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深化党中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楚雄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职责,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发展活力。按照证照分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督促事中事后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审批改为备案696件、实行告知承诺件181件、优化审批服务1409件,累计办理改革事项业务2286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检查经营主体6890户,督促备案或责令整改152户,查办行政处罚案件642件。

四、持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制定2023年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两库一单”建设,完善部门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14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36项,入库执法检查人员信息951条,累计建立监管对象库109350户,2023年全市共制定部门抽查计划90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6个,市级23个部门双随机监管全部使用省协同监管平台,抽查检查监管对象14837个,基本实现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全覆盖。1-5月完成省州下达抽查计划方案8个,完成市本级抽查计划13个,出动执法人员226人次,抽查对象134个,抽查结果进行及时公示,2023年归集行政许可9496条,行政处罚68条,抽查检查14837条。

五、持续强化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加大涉企信息归集和信用修复。一是强化经营主体年报工作。15月,全市企业应年报9202户,已报6680户,未年报2522户,年报率为72.59%;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年报756户,已报644户,未年报112户,年报率为85.19%;个体工商户应年报37050户,已报32174户,未年报4876户,年报率为86.84%二是全面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按照“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的要求,实现涉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归集,提高归集单位覆盖率和数据率。截至531日,全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45900条,行政处罚743条、抽查检查6473条,共计53116条。三是推动信用修复工作。15月,为266户经营主体修复了信用信息。四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发挥联合惩戒作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成员单位和经营主体推送双告知信息7159户条;为政府公职人员选拔、重要会议代表资格、经商办企数据查询对比和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资质审核、获得荣誉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信用”情况审查2533804条;扶贫动态数据监测查询269人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初步发挥作用。

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部署要求,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经营主体倍增”的鲜明导向,制定务实管用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为推动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