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陆女士投诉称,在北浦路和航空路交叉路口“某某育脚堂”付款4110元套餐费准备长期做修脚和泡脚等项目。在做了一次灰指甲治疗服务项目后质疑商家对治疗灰指甲和甲沟炎方面的宣传存在虚假宣传,且店铺未公示具体项目价格,陆女士第二次到店被告知其收费按灰指甲脚趾个数算价格,认为价格过高,要求扣除第一次治疗费用后退还余款,商家不同意。接诉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消费者在该商家消费金额为3100元,消费者因在哺乳期,经多方咨询后认为该服务对哺乳期幼儿会造成伤害,经家人商议后决定终止此项服务,经与“某某育脚堂”服务人员协商后,服务人员表示扣除已经消费的费用后退款1400元,消费者不同意该处理结果。经过执法人员组织该店负责人彭某和消费者调解后,商家同意扣除第一次治疗甲沟炎套餐费680元和其他连锁店的灰指甲治疗费320元后,将其余的2100元当场退还给消费者,双方达成协议,消费者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