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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3-0703011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号: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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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员会:

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建成区农贸市场管理的提案》,已交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局辖区农贸市场现状

楚雄市共有已登记注册的农贸市场21个。其中老城区农贸市场16个(其中,批发市场2个,新增农贸市场1个,乡镇农贸市场1个;类型分为村办市场10个,公司经营市场5个,合伙企业办市场1个)。据20234月份初步统计,现有农贸市场固定摊位2249个,临时摊位456个,铺面779个,建筑面积约77663㎡,占地面积约79143㎡,实现年交易额55137万元(不含祥瑞、和源、茶花谷)。

二、老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情况

(一)老城区农贸市场内全部或部分提升改造情况2018年至2023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市、健康县城等创建中,由鹿城镇牵头,对辖区农贸市场内全部或部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重点提升改造熟食、等区域的三防设施,改造活禽、水产、公厕等区域。城区16个市场中,2023年完成提升改造8个(东兴综合农贸市场、东路水果批发市场、祥瑞农贸市场、栗子园农贸市场、鹿园春农贸市场、小河口农贸市场、浩达智慧市场、醉美农贸市场),共投入资金587.42万元。

(二)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农贸市场属商业设施,商务部门拟将农贸市场规划纳入《楚雄市城区商业布点专项规划》中,列入规划编制计划,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制定农贸市场改造、建设标准和工作方案,并严格监管和组织验收。主导建设规范、卫生、安全、配套设施较为完备的超市型综合农贸市场,通过高水平建设一批农贸市场和商业设施,高水平改造提升一批重点区域农贸市场,全面提升全市农贸市场和商业设施软硬件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形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功能齐备的商业环境。

三、老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情况

   (一)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情况

1、东兴综合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在2016年,市场监管局筹集15万整合市场主办方、经营方53万资金第一次以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农残检测室设立、设置公平秤复秤台、增加管理制度、提升改造活禽、水产区域等内容为重点进行提升改;20194月开始,分管副局长、市场科、鹿城市场监管所全力投入到东兴综合农贸市场第二次提升改造、规范化管理中,从组织市场主办方、经营方到安宁参观学习典型经验到设计方案的成型、施工、市场内展示、休息区域设置、市场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内容的工作,都出谋划策、全程参与,参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参与7次方案的修订及实施,并在市场改造完毕后,组织干部12人参加经营户入迁,完成经营划行规市、规范经营任务。期间,参加鹿城镇、社区组织的会议26场次,现场办公会11场次。

2、开展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2023制定《楚雄市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从城管、经信、交警等市属部门和鹿城镇、社区等共抽调252人,由我局牵头,摸清16个农贸市场现状、存在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坚持一个市场一套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不见成效绝不收兵,做到人员下沉,确保每个点位、每个地段都有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农贸市场召开现场办公会和调研,协调解决违建拆除、划定停车泊位等问题,采购35台公平秤(含自行采购1台),投放市场使用,并按照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要求的标准抓好其他工作的落实。整治以来,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建立规章制度和留档表格每个市场49份,共计784个,设立公益广告134处、公平秤35处,维权服务站基本普及,规范停车点32处,拆除私搭雨篷387个,乱建建筑物3430平方米,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和临时摊点1585个,面积6200平方米,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29件,清理垃圾213吨,清理小广告1220处。目前,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是群众知晓率显著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纷纷点赞,为下步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农贸市场形象有明显改善,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了行业规范、相关证照、综合宣传栏、市场诚信经营承诺、市场文明经营公约等管理制度,经营者证照齐全、亮照经营,商品实行分类摆卖,设置农民自产自销区、无占道经营,设有公平秤,无强买强卖现象,内外环境比整治前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旧貌换了新颜;三是让消费维权更贴近群众生活,建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规范的制度、流程、时限并公示,有规范投诉处理意见薄等设施。创文指挥部于20235月份在市政府召开楚雄市老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由创文指挥部发文《关于对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交办的通知》将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交办,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责任单位在会上签订《楚雄市农贸市场建设及长效管理工作责任书》,形成了农贸市场监管的长效常态化机制。

3、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整治专班组工作。2023年市创文、创卫办共同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楚雄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专班组的通知》(市创指办通)〔20232号,各专班组责任单位对标对标,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的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对我局负责的东兴综合农贸市场,2023年投资6.5万元对市场卫生间和下水道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28平方米,更换下水管道长度22米目前共开展整治工作40次,检查门店、摊点800户(摊)次;取缔乱摆摊点25摊。市场监管局人员参加整治210人次,市交警队、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鹿城镇、市消防大队、社区等单位136人次

4、是实行问题清单管理,逐项整改突破。认真梳理农贸市场在创文工作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农贸市场实际,提出一场一策的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坚持划行归市,规范摊位分布,坚决杜绝集贸市场私搭乱建。开展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息宣传活动,引导从业人员文明诚信经营,不断健全调处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受理及时、处置迅速、回复准确。

5、是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严格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要求及楚雄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每周组织农贸市场开办方开展经营场所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每月创文办实施实地督查。

2023年截至目前,农贸市场标准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452人次,召开大小会议约20余场次,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宣传2284户次,检查经营户 2000余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规章制度汇编16个(制作中),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新增公益广告42 (正在实施),设立公平秤 24处,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16处,建立12315维权服务站 16个,取缔临时摊点 200多个,规范机动车停车点 46个,非机动车停车点43个,清理占道经营 198处,劝导清理机动车乱停乱放700余辆次、非机动车 1100辆次,解决农贸市场存在问题108件,尚未整改到期11件。

5开展日常巡查检查。依照市场监管职能,每年以春节、国庆、州庆等重点时段开展日常市场巡查检查,依法加强对场内经营户营业执照管理,向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或摊贩备案证,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计量器具的监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市场主办方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调解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等工作。

(二)安全工作情况

自创文创卫以来,联合楚雄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管局、市创文办、市创卫办等部门对老城区农贸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办方建立符合标准的消防、食品、卫生等设施,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工作。

12023年召集辖区农贸市场负责人召开行政集体约谈会2次。通报近期楚雄市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分析了当前检查农贸市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强调了做好农贸市场安全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市场主办方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控,认真开展自纠自查,确保安全设施器材设置运行正常日常维护保养到位,消防通道畅通,无违章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现象。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规范完善器材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台账档案等,对安全重点部位要牢牢把关,积极做好防控措施。根据农贸市场现有人员建立微型消防站、消费维权服务站,配置微型消防站器材,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开展安全常识宣传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工作,学习掌握各项防火灭火、食品安全等技能,不断提高市场管理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通过约谈会为辖区安全管理和农贸市场安全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消防安全开展工作。按照农贸市场整治规范、安全的标准,对城区所有农贸市场持续开展了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对市场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配齐且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足够;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规章制定是否落实;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整治。规范了商贩摊点设置和车辆停放,畅通了消防通道、规范了电气线路敷设、建立了微型消防站。

    3、加强联动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达标。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成立农贸市场专班组深入开展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要求对农贸市场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农贸市场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的问题,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机制,通过排查标志标线、严查严处乱停乱放等措施开展攻坚,围绕畅通消防通道工作逐步落实。

(三)农产品药物残留及违禁药物滥用和质量检测工作情况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兽药饲料经营店、养殖场、屠宰贩运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保障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安全。楚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通知辖区内的54家兽药经营企业、11家诊疗企业、5家牲畜屠宰企业、14家规模养殖企业、21家农贸市场主办方分别签订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并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指导,确保生产经营的畜牧投入品和畜产品安全。

2.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畜牧投入品经营户、养殖场户熟知农业农村部休药期制度和禁限兽药名录,并按规范生产经营。

3.加强养殖环节、市场销售环节兽药残留抽检。按照农业农村部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及省州在养殖、屠宰、市场经营等环节进行畜产品采样抽检,一是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采样抽检2期,涵盖东瓜、鹿城、吕合、苍岭、子午、东华、紫溪7个乡镇、1个生猪屠宰厂、16个农贸市场,采集畜产品样品12个批次,瘦肉精检测卡20条,主要检测磺胺类及抗生素类及瘦肉精等药物残留,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目前为止未接到抽检不合格样品的反馈。

(四)野生动物的销售管理工作情况。

在坚持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同时,通过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强化案件查处等方式,加强野生动物的销售管理工作。

1.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花鸟市场等人流量大、交易集中的场所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2.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的城区集贸市场区域的检查。加强对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店铺、餐馆重点监控,严厉查处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3.突出重点内容。对店铺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国家、省、市和三有保护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是否为非法经营受保护野生动物提供工具或场所。

4.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自2023年以来,由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森林公安环食药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市野生动物正常驯养户、经营场所、餐馆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场次,共出动车辆128台次,人员余600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处,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17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0次,检查餐饮场所3000余家,检查农贸市场150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600份,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

(五)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情况

楚雄市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多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在辖区16家农贸市场里推动农残检测室的建设和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

1.推动建设农残检测室的农贸市场15家,委托检验1家(茶花谷市场),其他农贸市场的蔬菜大部分是由西园蔬菜批发市场供货,少部分自产自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都没有对零售市场建设农残检测室进行强制性规定。

2.结合创文创卫和近期食安心专项行动,经我局会同农业部门与农贸市场主办方协商,初步达成协议,由农贸市场主办方共同出资建设1个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室,检测人员经农业部门统一培训后上岗开展农残快速检测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抽样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查,2021年,我局开始开展本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截至2021128日,在我市辖区内完成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抽样任务数为170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516批次。涉及的不合格样品和监测问题样品共计8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2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4.2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5.23%,达到了市场监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监督抽检量3批次/人的目标任务;2022年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184批,省级抽样596批,州级抽样323批,食用农产品830批,白酒专项抽检119批,在楚雄市门户网站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6期,抽检后处置食用农产品案件24件,罚没款1200元。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全程按时报送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抽检结果信息做到应公布、尽公布

(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力量。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组建以来,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职能由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在全市15个乡镇政府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45人,行政村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293人,构建了市、乡、村三级联动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2017年被评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

2.落实监管责任。局机关同各乡镇市场所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农贸市场主体按每季度1次进行监管,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重点检查农贸市场主办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情况,并对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及时进行处置。

3.积极开展农贸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食品生产及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食品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酒类、蜂产品、面条粉丝、过桥米线、油条、普洱茶、罂粟壳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非洲猪瘟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新冠病毒防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等专项整治工作。

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56人次,车辆352台次,查处农贸市场食品一般违法案件3件,没收违法食品0.8吨,罚没款2多万元,通过食品日常监管和系列专项整治,全市连续五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

四、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一)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治理情况。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交警大队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中队结合辖区的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工作,组织警力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强化对农贸市场周边的巡逻管控,对违停车辆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停车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立即通知拖车予以拖移,形成严管严处强大声势。

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在整治工作中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停车矛盾最突出的路段作为整治重点,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倡导文明停车。

3.联勤联动,巩固效果。交警大队与市城管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勤联动,对商家占道摆摊设点、车辆占道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管控,对于非法占道摆摊设点的,联合执法人员及时清理占用物品,对于不听劝告的商家,一律拖移占用物品;针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首先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车主挪车,对于无法联系车主的,一律予以处罚,形成全面的整治网络及严密的管控力度,有效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市场周边经营秩序治理情况。

    1.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市场经营环境。市城管局联合工商、公安、市场监督局、市场管理人员等部门定期老城区农贸市场开展清理整治。从20201月份至今,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规范清理商户跨门店经营1739起、规范清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3571起、对屡教不改的摊贩采取简易处罚47起、清理散发粘贴小广告353起、制止市场内噪音扰民行为138起、规劝影响市容市貌行为191起、发放创文宣传资料5718份。

    2.建立机制,长期在祥瑞农贸市场周边进行值守。楚雄市老城区较大的综合农贸市场之一的祥瑞农贸市场由我局进行牵头管理。为切实解决祥瑞市场早市、夜市占道经营情况突出的问题,城管局执法人员每天早上6时提前上岗,对市场前、后门通道内的流动蔬菜摊点进行清理,同时配合交警部门对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进行疏导;按照工作要求,对祥瑞农贸市场周边及中大街、环城东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从20227月至今,共计规范乱停乱放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300多辆次,配合交警部门现场进行拖移40余辆次。

     3.加强监督,督促市场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市场内经营环境的监管,督促市场方对市场活禽宰杀区进行提升改造,同时配合市场保洁人员及桑德环卫人员每周一次对市场进行清洗;畅通市场通道,对市场通道内及市场周边乱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及时清理,并联系环卫桑德公司及时进行清洗清运。

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根除违法停车乱象,楚雄市人民政府于202086日发布《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自812日开始,城区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主体调整为楚雄市城管局,由城管、交警、公安三家部门组成联勤联动联治整治组全面在城区开展专项行动。

五、下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等工作不断深入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老城区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农贸市场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三是主动协调公安、农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解决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四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农贸市场监管任重道远,再次感谢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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