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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3-0703009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号: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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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徐彦委员:

收到您在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服务性个体经营户张贴广告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协办单位市住建局对接,商请市住建局就提案中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小广告张贴的建议进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对发布含有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活动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进行查处。近年来,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在不断健全广告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方式,维护我市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是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整治成效明显。每年都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围绕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房地产、招商投资、教育培训等民生领域,及时叫停、清理辖区内的违法广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2022年以来,我局共监测检查各类广告1089条(次),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106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1件。二是强化互联网领域广告治理。以辖区内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医疗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商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体为重点,强化对互联网广告运营主体的行政指导,督促做好自查自纠,同时认真核查处理互联网违法广告线索,查处违法案件,去年以来,共责令停止发布违法违规互联网广告40余条、查办案件4件。三是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虚假违法广告协同共治能力。及时调整充实楚雄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楚雄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当前广告的重点难点工作,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综合治理的广告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广告行业自律。作为广告行业的主管部门,我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互联网电商平台、重点广告主参加的法律培训会、行政指导会,宣传讲解广告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例、发放《云南省广告发布负面清单》,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依法依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杜绝违法广告流入市场。五是积极深入包保社区开展小广告清理志愿活动。自创文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每周组织一次志愿者深入北浦社区各小区开展小广告清理行动,至目前,已开展活动300余次,参加活动9000余人(次),小区环境明显改善。

虽然随着广告监管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违法广告发生率呈明显下降趋势,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包括广告主自行发布、张贴的广告点多面广,反弹大,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广告监管部门及社会力量共同治理。

关于您提出的第1由市场监管局制定全市统一格式的服务卡,并向社会公布推广的建议,由于小区内小广告粘贴量较多的开锁”“管道疏通”“家政服务”“宽带安装等服务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不掌握上述这些行业的具体信息,而且从我局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系统内无法通过经营范围、名称字号等检索条件调取从事上述服务业的数量及具体经营信息,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关于开展此项工作的职能职责规定,故该项工作目前市场监管局无法完成。

因小区内小广告乱粘乱涂问题属物业管理工作范畴,您提出的第23点建议,由市住建局办理,并于68日回复我局:目前,我市部分物业小区已设置专门的广告张贴栏,对于在楼道、电梯等位置张贴、喷印的小广告,由于小区的物业没有执法权,物业公司会及时安排保洁人员进行清除,同时加强对小区安保人员的教育管理,对于进小区张贴小广告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要求离开小区并责令其清除小广告。

居民小区内小广告不规范张贴问题,不仅污染环境,还给我市文明城市复检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根据629日面商意见,为满足群众生活服务需求的同时,规范小区内的小广告张贴行为,下步工作中,市住建局将推动此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扩大居民小区广告张贴栏设置的覆盖面,同时加强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在张贴栏外乱粘乱涂小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职能,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纳入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同时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在广告张贴栏内公开相关服务性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信息工作。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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