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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3-0703006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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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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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段华斌委员:

感谢您对楚雄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关心,您提出的《加强城郊结合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提案》已经收悉,经面商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食品生产(含小作坊)经营户707,主要生产加工的食品有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糕点、菜籽油、粮食加工(米线、饵丝、面条)、肉制品等。为抓好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的排查检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省州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的、散装白酒质量三年提升行动等要求,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和加工小作坊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一是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了建立在网格化监管基础上的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了相关的工作。市局食品监管科室制作并下发了每年度食品生产和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对各乡镇监管所开展了工作监督指导,确保食品小作坊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认真开展好食品小作坊备案。按《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好食品生产小作坊备案登记工作。目前楚雄辖区内共备案有食品生产小作坊707户,按照职责要求各监管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到逐村逐户排查是否有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和加工小作坊违法违规行为,对场地符合要求的纳入备案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取缔

三是持续组织开展好食品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目前,完成州抽检小作坊白酒146批次,其中抽检不合格6批次,正在进行核查后处置。

四是重点整治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要求企业法人和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信息公示牌上墙,定期自检自查,小作坊每年要求对产品自行送检12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局虽然在监督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要我们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持续强化小作坊的检测检测工作。楚雄市小作坊由于规模小,没有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需要我们不断督促小作坊定期不定期送检生产的食品,以保证食品安全。二是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手段。除省、州、市抽检以及小作坊每年自行送样检验外,还需不断加大市级财政抽检经费投入,不断增加抽检覆盖面。三是持续整治小作坊隐患问题。小作坊大多是前店后厂、家庭作坊,其生产设备、工艺、卫生条件等问题需要长期坚持监督。四是持续提升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大多数小作坊工作人员为进城农民、下岗职工,文化程度不高,需要不断强化培训从业人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培训。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已邀请专业检验机构,开展了米线加工小作坊的培训。

(二)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制定的监管计划和频次,认真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严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不断规范食品生产活动,提升食品生产环节总体水平。

(三)督促企业进行产品检验。督促食品生产小作坊按相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产品进行检验,包括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和国家检验。对企业的相关检验报告书进行查看,督促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后再进行检验,直到检验合格为止。对不按要求进行检验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建立食品定期抽检制度,通过产品检测,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抓牢监管人员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检查、产品抽检等全方位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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