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30-/2023-0207001 信息分类: 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发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出举措让个体工商户“易主”更便利
号: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出举措让个体工商户“易主”更便利

发表时间:2023-02-07
字体:[    ]

楚雄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立足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个体工商户变更程序,率先开通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办理,改变了个体户不能变更经营者的历史。  

一是落实法规,开展变更改革。原来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只允许家庭成员之间的变更,除家庭成员之外的变更都要重新申请登记,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再申请设立新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公章、税务、银行开户、许可备案等都需要重新办理,流程繁琐,极不方便。市市场监管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根据新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一时间调整变更方式,打破限制,实现经营者自由转让。

二是简化流程,推动可持续发展。新条例调整了变更经营者的方式,将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直接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此次调整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延续,方便了个体工商户财产权和经营权的转移。保留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等信息,个体工商户经营多年的店名和口碑等无形资产得以留存,同时大大简化了办理手续,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可持续发展。

三是“多家联办”,助力执照颁发。结合《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与税务总局达成一致,由其指导各地税务部门做好受理、出具证明工作。在条例实施初期,通过纸质方式出具《清税证明》,待系统调整完善后,比照目前的注销流程,与登记机关实现税务信息共享。将变更材料一次性准备填写完成,群众只要跑一次就可办理,“多家联办”助力个体经营者早变更、早收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功能上线后,20231161天为2户个体工商户线下办理经营者变更手续,一次办结当场颁发执照,解决了申请人的难题,得到办理群众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力探索政策落地,加强业务培训、细化服务措施、深化窗口咨询,并持续加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宣传力度,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为群众“解难”,为市场主体“减负”,为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加码”,推动楚雄市经济发展焕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