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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2-0630007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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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楚雄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回复

发表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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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荣委员:

非常感谢您在政协楚雄市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提案》,这个提案内容非常的客观,指出我市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做好市场主培育工作从5个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作为提案的承办单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科室依据省、州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联系工作实际,结合提案的内容认真办理。现针对提案指出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作以下办理回复意见:

2022年以来,楚雄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楚雄市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市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个体工商户倍增发展工作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发展情况

2022年州政府下达我市市场主体倍增发展目标任务为:净增各类市场主体10341户,其中,企业(含农专)4228户,个体工商户 6113户,年末市场主体力争达到70455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倍增发展合力。楚雄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工作,高位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高新区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级职能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楚雄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切实做好任务落实和督促指导。同时制定下发《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楚雄市2022年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和农业企业等8个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计划,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和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目标任务。  

(二)广泛宣传政策,营造支持创业良好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发放宣传资料和四万三进、日常监管巡查、年报和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国家有关企业扶持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业、旅游民宿餐饮业等行业实现经营升级或产业转型,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全民创业的环境氛围。同时,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有力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通过系列措施,大幅度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细化工作目标,分类精准实施培育。围绕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和2022年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细化分类,做到培育产业指标精准、培育任务目标精准,培育方法措施精准。围绕打造绿色能源牌、打造生物医药聚集区、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楚雄四大走廊,加快发展包括光伏产业、硅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电子信息、现代物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等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实施四转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支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建立成长型企业培育机制,在发展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奖励。

(四)优化营商环境,为主体开办增速。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以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不断完善市、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市场主体开办综合窗口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内部工作规范,以政务服务规范为指引,通过创新落实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办事人。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取消不相适应的规定,提供保姆式服务,并积极推进引导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完全独立核准制、一人办结、限时办理、网上服务等服务举措,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实现更多类型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开办部门协同机制,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统一办理。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点改革,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全面推广营业执照自助打印,简化银行开户程序,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2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开办,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秒批。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五)规范管理深挖资源,打通主体堵塞瓶颈。围绕市场主体最关心、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依托12315平台开设举报投诉专线,广泛收集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为市场主体培育做到早筹备早介入”“早指导”“早服务。同时,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无照经营查处专项整治,以农贸市场摊位、校园周边、居民小区、城乡接合部等行业和区域为重点,对以营利为目的、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全面进行清理规范,以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督促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规范经营,促进市场主体实现增量目标。结合乡镇产业优势,围绕乡村出彩目标,调优一产、调强二产、调快三产,进一步巩固烟粮支柱产业,提升茶叶、魔芋、核桃等种植和高原牛、黑山羊、生猪养殖等传统优质产业传统产业,打造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初深加工等新兴产业,不断优化产业布局。突出产业发展优势、行业管理特点和新业态发展趋势,做到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一乡一计一业一策,深挖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潜力。 

截至523日,全市新登记发展市场主体7205户,注销市场主体2352户,净增市场主体4853户,完成全年净增任务数的46.93%,市场主体总量达到64967户,同比增长19.23%。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到103户,其中,每千人拥有企业达到25户。

二、下步工作措施和努力方向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倍增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抓发展必须抓市场主体的理念,把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

(二)盯紧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高新区、各乡镇、各市属牵头部门要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压实责任分工,强化压力传导,认真厘清工作思路和主攻方向,找准培育发力点,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拓展增长新路径。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变守株待兔发展为入村进户服务,推进证照预约办、上门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措施,激发群众主体开办活力,努力形成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的局面。同时,要加大倍增工作数据监测和情况通报,做到每周有监测,每月有通报,每季有分析研判和工作调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有序推进。

(三)找准问题差距,采取有力措施迎难赶上。深入剖析倍增工作滞后原因,找准症结,疏通梗阻促进增长。重点从六个方面全面抓好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以商招商,大力实施促消费行动,促进传统消费升级,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二是强化惠企政策宣传,加快奖补资金兑现。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发放宣传资料和四万三进、上门一对一服务、面对面会诊帮扶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广辟途径,宣传解读国家和省州有关扶持优惠政策,力戒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切实把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政策宣传到位,解读到位,执行到位;用好奖补政策,及时申报,按时兑现。三是加大金融普惠力度,推进困难企业退税减费缓费。贯彻好国务院企业纾困一揽子政策,畅通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融资渠道,加大贷款支持力度,延长困难企业贷款还款期,让更多市场能享受到金融扶持政策。加快留抵退税、缓缴社保费、减免房租和水电气费等真金白银帮扶措施落地,为市场主体解燃眉之急;着力提高降本增效和精准帮扶的精确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费负担、财务成本、社会保险费、电力价格、物流成本,落实落细组合式纾困政策,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酝酿更多务实之举。四是抓好培育资源挖掘。突出产业发展优势、行业管理特点和新业态发展趋势,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要做到一乡一计一业一策,深挖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潜力,重点突破促进增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统筹协调,推动产业发展。五是抓市场清理整治,审慎监管,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实施轻微违法免罚或首次不罚,引导经营者规范合法守法经营。六是积极推进产业升级,稳住经济基本盘,加大工业、农业、建筑业企业培育,支持重点园区、旅游业优化升级,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建议,也希望您继续关心和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党委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部署,树牢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围绕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的目标,主动担当作为,明确科学可行目标,制定务实管用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为推动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牢基础。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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