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消费者投诉称,2019年9月29日在楚雄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订购一套房屋,合同约定由对方代替办理贷款相关手续,但至今未能办理好,现公司通知本人无法贷款,如果退款需扣10万违约金,消费者对上述公司的做法不认可,要求商家按照购房约定手续办理,退还所交的全部费用,此举遭到商家拒绝,现请求市场监管局进行调解。接诉后,执法人员联系消费者到该公司进行调查调解;经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经多次寻找商家负责人协商调解后,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商家同意退款给消费者,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20108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向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