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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30-/2021-0702007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 2021-07-0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号: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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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

委提出的《关于加大楚雄市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的提案》已收悉,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移交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鹿城镇、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办理,相关乡镇和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辖区农贸市场现状

(一)基本情况。楚雄市(不包括开发区)共有已登记注册的农贸市场17个。其中城区农贸市场16个(其中,批发市场2个,2020820日关闭农贸市场1个(金五谷农贸市场),乡镇农贸市场1个。其中村办市场10个,公司经营市场5个,合伙企业办市场1个。

二、老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情况和建设导向

(一)老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情况。2018年至2020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由鹿城镇牵头,对辖区农贸市场内全部或部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重点提升改造熟食、等区域的“三防”设施,改造活禽、水产、公厕等区域。城区16个市场中,完成全部或部分提升改造12个(东兴综合农贸市场、东路水果批发市场、西园蔬菜批发市场、和源农贸市场、鲁班阁农贸市场、慧民农贸市场、栗子园农贸市场、尹家农贸市场、鹿园春农贸市场、小河口农贸市场、浩达智慧市场、醉美农贸市场),共投入资金33885万元;正在提升改造3个(祥瑞农贸市场、金秀园农贸市场、水闸口市场),预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关闭不达标市场1个(金五谷市场)。目前,已经有5家市场申请到政府补助资金164万元。

三、老城区农贸市场监管情况

   (一)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情况

1开展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2018制定《楚雄市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从城管、经信、交警等市属部门和鹿城镇、社区抽调35人,市场监管局抽出65人组成4个工作组,由我局党委书记和3个副局长分别任各整治组组长,摸清15个农贸市场现状、存在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开展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坚持一个市场一套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不见成效绝不收兵,做到人员下沉,确保每个点位、每个地段都有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农贸市场召开现场办公会和调研,协调解决违建拆除、划定停车泊位等问题,采购34台公平秤,投放市场使用,并按照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要求的标准抓好其他工作的落实。整治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建立规章制度91个,设立公益广告120处、公平秤34处,新建维权服务站6个,规范停车点27个,拆除私搭雨篷387个,乱建建筑物3430平方米,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和临时摊点1585个,面积6200平方米,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29件,清理垃圾213吨,清理小广告1220处。目前,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一是群众知晓率显著提高,群众对整治工作纷纷点赞,为下步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农贸市场形象有明显改善,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了行业规范、相关证照、综合宣传栏、市场诚信经营承诺、市场文明经营公约等管理制度,经营者证照齐全、亮照经营,商品实行分类摆卖,设置农民自产自销区、无占道经营,设有公平秤,无强买强卖现象,内外环境比整治前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旧貌换了新颜;三是让消费维权更贴近群众生活,建立了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规范的制度、流程、时限并公示,有规范投诉处理意见薄等设施。创文指挥部于20181110日在市政府召开楚雄市老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推进会,由创文指挥部发文《关于对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交办的通知》将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交办,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责任单位在会上签订《楚雄市农贸市场建设及长效管理工作责任书》,形成了农贸市场监管的长效常态化机制。

2、组织参加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整治专班组工作。2019年至今按照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老城区农贸市场综合管理整治专班组工作任务的通知》(市创指通[2019]12号)文件要求。各专班组责任单位对标对标,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的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对我局负责的东兴综合农贸市场,筹集资金20000元重新对活禽销售区域按照卫生城市创建要求提升改造为一室一厅三个区域(宰杀区、销售区、展示区),筹集资金15205.3元用于增加市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氛围营造、公益广告宣传、健康教育宣传栏、破损墙体修复等费用支出。目前共开展整治工作61次,检查门店、摊点6684户(摊)次;取缔乱摆摊点156摊。市场监管局人员参加整治244人次,市交警队、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鹿城镇、市消防大队、社区等单位284人次

3、开展“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冲刺决战行动。2020制定《楚雄市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四十天冲刺决战工作方案》,召开冲刺决战工作会后,取消休假全力开展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工作中,按照“硬环境达标、软环境规范”的要求,逐项整改存在的问题,推动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宋振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春荣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鹿城镇人民政府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工作,按照各单位职能职责,督促指导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四十天冲刺决战行动工作。二是整合部门力量。从城管、交警、商务等市属部门和鹿城镇抽调了45人,整合市场监管局机关、鹿城市场监管所64人组成16个工作组及1个机动巡查组,由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长、鹿城所所长、副所长及工作能力较强的网格责任人担任工作组组长,整合部门执法力量投入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工作,对症下药整治农贸市场“顽疾”,确保市场“颜值”和“内涵”双提高。三是以培训教育为抓手,做实思想基础推整治。重视培训教育,系统内、市场主办方和经营方、市场内经营户培训动员三会连开,发动人员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冲刺决战工作。开好辖区16个农贸市场主办方、经营方工作会议。四是实行问题清单管理,逐项整改突破。认真梳理农贸市场在创文工作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根据农贸市场实际,提出“一场一策”的问题整改措施,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坚持划行归市,规范摊位分布,坚决杜绝集贸市场私搭乱建。开展“诚信经营”和“放心消费”宣传活动,引导从业人员文明诚信经营,不断健全调处机制,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受理及时、处置迅速、回复准确。五是向市创文指挥部提出《关于加强老城区农贸市场内垃圾桶管理及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的建议》、《关于标识老城区农贸市场消防通道位置的建议》,及时解决了消防通道标识不清、清运不及时或部分农贸市场垃圾桶破损等问题。六是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严格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要求及楚雄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731日开始,每周五组织农贸市场开办方开展经营场所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2107人参与了农贸市场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垃圾42.7吨,清除违章占道234处,清除小广告925张(处),清除卫生死角217处,投放毒饵79公斤,清洗消毒市场86735平方米

截至目前,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453人次,召开会议 34场次,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宣传2284户次,检查经营户 484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 2917份,新增规章制度24个,新增公益广告10 ,设立公平秤 23处,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16处,建立12315维权服务站 16个,取缔临时摊点 525个,规范机动车停车点 46个,非机动车停车点43个,清理占道经营 198处,劝导清理机动车乱停乱放743辆次、非机动车 1194辆次,解决农贸市场存在问题39个。机动巡查组对违规停放车辆贴单63辆,拖离扣押电动车、摩托车60余辆。

4开展日常巡查检查。依照市场监管职能,每年以春节、国庆、州庆等重点时段开展日常市场巡查检查,依法加强对场内经营户营业执照管理,向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或摊贩备案证,督促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计量器具的监管,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市场主办方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调解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等工作。

(二)野生动物的销售管理工作情况。

在坚持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同时,通过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强化案件查处等方式,加强野生动物的销售管理工作。

1、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产品市场、花鸟市场等人流量大、交易集中的场所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2、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对经营野生动物易发、多发的城区集贸市场区域的检查。加强对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店铺、餐馆重点监控,严厉查处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3、突出重点内容。对店铺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国家、省、市和三有保护等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是否为非法经营受保护野生动物提供工具或场所。

4、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由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森林公安局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市野生动物正常驯养户、经营场所、餐馆开展联合整治行动5场次,共出动车辆501台次,人员1241人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处,检查花鸟、古玩等重点市场17处,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624次,检查餐饮场所1619家,检查农贸市场891家(次),立案处罚14起(其中,刑事案件1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处罚罚款5100元,收缴野生动物(活体)29头(只),救助野生动物130头(只),收缴穿山甲鳞片33片,收缴猎具8套,开展普法教育26次,媒体宣传报道26次。

(三)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情况

楚雄市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特别是关系民生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多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在辖区16家农贸市场里推动农残检测室的建设和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

1推动建设农残检测室的农贸市场3家(东路水果批发市场、东兴农贸市场、浩达智慧农贸市场),委托检验1家(西园蔬菜批发市场),其他农贸市场的蔬菜大部分是由西园蔬菜批发市场供货,少部分自产自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都没有对零售市场建设农残检测室进行强制性规定。

2、结合创文创卫和近期“管集市”专项行动,经我局会同农业部门与农贸市场主办方协商,初步达成协议,由农贸市场主办方共同出资建设3-4个农贸市场农残检测室,检测人员经农业部门统一培训后上岗开展农残快速检测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和抽样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查,近几年共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643批,省级抽样605批,州级抽样120批,食用农产品1200批,非洲猪瘟检测30批,白酒专项抽检256批,在楚雄市门户网站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示216期,抽检后处置食用农产品案件11件,罚没款16万元。

(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整合监管力量。我市于20156月组建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食品安全职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职能由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在全市15个乡镇政府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所,乡镇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33人,行政村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293人,构建了市、乡、村三级联动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2016年楚雄市通过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验收,经过专家组反复论证,2017年被评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

2、落实监管责任。局机关同各乡镇市场所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农贸市场主体按每季度1次进行监管,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重点检查农贸市场主办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情况,并对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及时进行处置。

3、积极开展农贸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食品生产及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食品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酒类、蜂产品、面条粉丝、过桥米线、油条、普洱茶、罂粟壳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非洲猪瘟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新冠病毒”防控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等专项整治工作。

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540人次,车辆562台次,查处农贸市场食品一般违法案件35件,没收违法食品3吨,罚没款6多万元,通过食品日常监管和系列专项整治,全市连续五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

四、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一)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治理情况。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交警大队制定整治方案,确保宣传发动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中队结合辖区的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工作,组织警力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乱放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强化对农贸市场周边的巡逻管控,对违停车辆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违停车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立即通知拖车予以拖移,形成严管严处强大声势。

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在整治工作中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停车矛盾最突出的路段作为整治重点,积极进行法制宣传,倡导文明停车。

3、集中整治,确保成效。把警力向重点道路延伸,加大巡逻密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持人性执法、柔性执法与依法严管、严处、严教相结合,用足用活法律武器,充分运用罚款、记分、拖车等多种处罚手段和管理措施,切实形成严管严治氛围。

4、增设车位,缓解拥堵。合理规划停车泊位,在满足广大市民停车需求的情况下有效减少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发生。

5、联勤联动,巩固效果。交警大队与市城管局、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勤联动,对商家占道摆摊设点、车辆占道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管控,对于非法占道摆摊设点的,联合执法人员及时清理占用物品,对于不听劝告的商家,一律拖移占用物品;针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首先以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车主挪车,对于无法联系车主的,一律予以处罚,形成全面的整治网络及严密的管控力度,有效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市场周边经营秩序治理情况。

1、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市场经营环境。市城管局联合工商、公安、市场监督局、市场管理人员等部门定期老城区农贸市场开展清理整治。从20201月份至今,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规范清理商户跨门店经营1739起、规范清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3571起、对屡教不改的摊贩采取简易处罚47起、清理散发粘贴小广告353起、制止市场内噪音扰民行为138起、规劝影响市容市貌行为191起、发放创文宣传资料5718份。

    2、建立机制,长期在祥瑞农贸市场周边进行值守。楚雄市老城区较大的综合农贸市场之一的祥瑞农贸市场由我局进行牵头管理。为切实解决祥瑞市场早市、夜市占道经营情况突出的问题,城管局执法人员每天早上6时提前上岗,对市场前、后门通道内的流动蔬菜摊点进行清理,同时配合交警部门对市场周边的交通秩序进行疏导;按照老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建管”四十天冲刺决战工作要求,对祥瑞农贸市场周边及中大街、环城东路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从71日至今,共计规范乱停乱放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387辆次,配合交警部门现场进行拖移45辆次。

     3、加强监督,督促市场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市场内经营环境的监管,督促市场方对市场活禽宰杀区进行提升改造,同时配合市场保洁人员及桑德环卫人员每周一次对市场进行清洗;畅通市场通道,对市场通道内及市场周边乱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及时清理,并联系环卫桑德公司及时进行清洗清运。

为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根除违法停车乱象,楚雄市人民政府于86日发布《关于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自812日开始,城区违法停车非现场执法主体调整为楚雄市城管局,由城管、交警、公安三家部门组成联勤联动联治整治组全面在城区开展专项行动。

五、下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老城区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局还将本着打劣与扶优、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日常农贸市场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农贸市场的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三是主动协调公安、农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解决占道经营、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四是继续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

农贸市场监管任重道远,再次感谢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