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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9-/2024-0327001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文日期: 2024-03-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2024年2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号:

2024年2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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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分别下降60%和40%。全市未接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事故情况

(一)建筑业、工贸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2024年1月17日,在楚雄市鹿城东路与雄宝路交叉口,发生1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人与重型载货专业作业车发生相撞,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1月21日,在老320国道K2935+100米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至2月底,未接到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报告。

(三)鹿城、东瓜、东华、子午、苍岭、紫溪、吕合、大地基、新村、中山、三街、大过口、西舍路、八角、树苴等十五个乡镇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1-2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分别下降60%、40%。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向稳定。全市道路运输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有下降,其中2月份未发生道路运输事故。但道路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占比仍然到了100%,死亡人数占比达 100%,形势不容乐观,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尤为重要。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上来,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目标,减少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紧盯复工复产,精准精细排查各类隐患。各级各部门要精准把握安全生产的季节性、阶段性和规律性特点,强化监管力度、细化管控措施,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各项检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曝光通报力度,强化矿山、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严防设备设施带病复工复产,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持续深化巩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矿山、工贸、建筑施工、自建房、城镇燃气、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治理彻底。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