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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9-/2023-1115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3-11-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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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发表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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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市党通〔2021〕68号文件)和《市委办、市人民政府办印发〈楚雄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市党办通〔2018〕60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普法责 任制,结合应急管理局实际制定2023年普法工作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市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

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州普法办和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本部门(系统)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 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应急管理方面普法工作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深入学习宣传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2.落实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检查、考核,推动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4.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调研督导、应急处置过程中,结合案例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全过程。

5.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平台,通过开辟法治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6.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管理学院规定的执法业务培训并全部结业。

7.组织干部职工按时参加省、州、市的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和取证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