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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9-/2022-0407001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文日期: 2022-04-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2022年1至3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号:

2022年1至3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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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00%。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17起,死亡10人,受伤1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56%、死亡人数上升11.11%;道路运输、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三)火灾事故(除森林火灾外):发生非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55起,死亡0人,受伤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31起,上升129.17%,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平。火灾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5.34%。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是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6.67%、75%;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集中多发,事故集中发生在道路交通、消防行业领域,事故呈现多发、频发态势。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民生命财产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结合实际,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压实责任,认真分析研判,狠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准备,超前谋划部署,全面加强监测和会商研判,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相关工作,尤其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即: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即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切实加强劳工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重赏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压实乡镇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