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29-/2021-0705001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发文日期: 2021-07-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2021年1至6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号:

楚雄市2021年1至6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发表时间:2021-07-05
字体:[    ]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91起、死亡12人、受伤33人。其中,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减少6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分别下降60%、50%。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要求

(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压实责任,认真分析研判,狠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近期降雨和强对流天气防范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提前对汛期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细化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防汛工作措施,全面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及时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队伍、物资准备,确保遇有情况能够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在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倒逼,有效遏制事故易发多发的态势。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健全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时限,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

(四)扎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楚雄高新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上下功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要针对自然灾害特点,加强重要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协调督促抓好灾害重点整治。

(五)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抢大险”思想,抓好抓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水利设施工程、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事故。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地震、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战备状态,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有力有序处置。

(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