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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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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2019年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第一部分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职能:(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指标;对市政府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并向市政府提出奖惩建议。(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4)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负责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检查。(5)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对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6)负责对市级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及验收;依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控,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工作。(8)协调、参与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鉴定,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设七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1.办公室
拟订本局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有关事项督办和文电、信息、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本局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负责监督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活动;负责本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接件、统一发证工作,综合协调本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体系和装备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及指导监督乡镇安监办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受理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参与跨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报备案工作。
3.安全生产协调科(市安委办)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消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旅游、教育、卫生、邮政、电信、体育、气象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现场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应急值守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和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建议。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分解,检查考核指标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信息和检查考核结果。
4.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提请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指导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6.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7.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有关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有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安全“红线”牢系在心头,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更有效的体制机制、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和更完善的社会共治体系,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一)目标任务: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与近三年持平,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抓手,强化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四个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监管部门深入一线、生产企业主动履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做到机构改革与安全生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着力抓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三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狠抓工作落实。在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抓落实方案,特别是要细化分解工作目标责任,排出时间表和工作进度,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每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岗、责任到人。
3.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为契机,继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要继续加大对生命防护工程的投入,学习借鉴搞得好的县市和乡镇的经验和做法,把县乡公路、乡村道路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好,从源头上有效防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三是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GPS定位系统、无线监控的运用,下定决心,加大投入,采取既严格又人性化的管理措施,使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四要加快补齐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完善煤矿、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多发地等安全防护设施。
4.着力深化重点行业整治行动。一是继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试点推广“双重预防机制”和“五化矿山”(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2019年试点推广一座“五化矿山”,建成两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矿山。二是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在科学布点、打非治违、严格执法上有大的突破。三是继续深化金属冶炼、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完善预防管控机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配合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继续深化各专项整治行动。抓实城市燃气和输油管线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职责,避免任何形式的推诿扯皮。
5.着力抓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直至整改结束。要不折不扣限期坚决完成省政府2018年挂牌督办涉及我市的重大隐患和州、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多措并举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效能。制定年初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计划,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好六月安全月活动,把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执法行动,引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培训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着力抓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抓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8.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以事故防控为导向,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按照“五个一批”“四个一律”、闭环整改、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对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擅自降低安全条件或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处罚的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大胆执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通过严格的监管、严厉的执法,推动全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9.着力抓好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强化领导带班制度,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事故舆情收集分析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跟踪、早报告,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综合水平。
10.着力抓实党建和党风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基层党建提升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建和党风责任落实,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这个首要任务,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廉政风险管理。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党建和党风工作要求,坚持以党的组织生活为重要途径,完善查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推动新老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扶贫和扶志相结合,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坚持志智双扶,通过“一对一”帮扶,加强贫困群众思想教育和引导,培育“人穷志不穷,脱贫靠自身”“脱贫光荣”等思想观念,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引导贫困户自立自强,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项目,实现稳定增收,稳固脱贫出列成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1.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1.5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1.52万元(本级财力401.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01.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0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27万元,项目支出9.2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74万元;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8万元;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7.54万元,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2万元;5.2210201住房公积金21.83万元;6.2240101行政运行301.86万元; 7.22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92.27万元,项目支出9.25万元)。基本支出:1.30101基本工资79.04万元;2.30102津贴补贴183.39万元;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8万元;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7万元;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2万元;6.3011201工伤保险0.95万元;7.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万元;8.30113住房公积金21.83万元;9.30201办公费10.48万元;10.30205水费0.40万元;11.30206电费0.50万元;12.30207邮电费1.86万元;13.30211差旅费1.00万元;14.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15.30226劳务费2.00万元;16.30228工会经费3.64万元;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18.30223901公务交通补贴20.34万元;19.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1.83万元;20.30302退休费6.62万元21.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1.10万元。
基本支出392.27万元,其中:1.30101基本工资79.04万元;2.30102津贴补贴183.39万元;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8万元;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37万元;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2万元;6.3011201工伤保险0.95万元;7.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7万元;8.30113住房公积金21.83万元;9.30201办公费1.23万元;10.30205水费0.40万元;11.30206电费0.50万元;12.30207邮电费1.86万元;13.30211差旅费1.00万元;14.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15.30226劳务费2.00万元;16.30228工会经费3.64万元;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18.30223901公务交通补贴20.34万元;19.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1.83万元;20.30302退休费6.62万元21.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1.10万元。
项目支出9.2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9.25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个,金额0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10万元。主要预算为购买打印纸100件,使用资金0.7万元;购买激光打印机4台,使用资金0.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安排及变化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70万元,与上年预算4.70万元持平,各项未有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与上年预算2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70万元,与上年预算2.7万元持平 ,部门预算中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局的公务接待费,一直都不确定,有的年份各类检查多,接待费用紧张,预算与上年持平,不作变动。2019年无购置新车预算,只是维修原有的公务用车,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公务用车运行费按市级预算标准进行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9年基本预算支出比2018年预算(422.75元)支出减少30.48万元,减少7.21%,主要是2019年做部门预算时,与2018年相比,人员减少一人,导致各项经费均有下降,按个人平均算,除公用经费外,均有增长;
2.公用经费部分,2019年预算支出为19.21万元比2018年预算(18.26万元)支出增长0.95万元,主要是2019年增加了其他交通费1.83万元,减少了两人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预算5.00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19年预算9.25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增加4.25万元。主要用于事故应急处置和弥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所需要经费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安全生产“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安全生产“四不伤害”指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本质安全是指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的功能。
4.“四不两直”是指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分别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部门2019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0万元,与2018年预算的38.75万元相比,减少1.35万元,减少3.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1.23万元;30205水费0.40万元;30206电费0.50万元;30207邮电费1.86万元;30211差旅费1.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万元;30226劳务费2.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3.6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30223901公务交通补贴20.34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1.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85.11万元,其中:房屋和建筑物0元;其中:交通设备26.12万元,为应急保障用车1辆;办公设备58.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94万元,2018年购入书记办公室桌椅 、书柜、沙发、茶几等,增加0.79万元,依据楚市财资清(2018)064号批准报废资产一批,金额为17.73万元。2016年增加无形资产金蝶财务软件一套0.34万元,已全部计提摊销,净值为0元。2018年初银行存款为97.71万元,主要为未清退的企业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本金和利息80.15万元,州级拨入应急经费10.00万元,工作经费4.81万;未交代扣个人所得税2.75万元。2018年末银行存款为2.35万元,主要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主账户利息0.80万元,工作经费1.31万;未交代扣个人所得税0.21万元,未交党费0.03万元。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19年楚雄市环境保护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019年,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二部分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