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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8-/2021-1126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11-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信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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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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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 承办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乡镇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检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 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4. 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5. 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6. 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7.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专兼职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8. 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2020年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积极推动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上率下,引导全局党员自觉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牢党建工作基础。

2.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强化监督执纪。制定廉政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每位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完善廉政档案,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牢牢抓在手上。通过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和对照检查,查摆风险隐患,反思沉痛教训。在重要节假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力求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3.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为党员干部订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书籍刊物,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一年来,共组织中心组学习6次,全体党员集体学习6次,邀请专家学者解读宣讲2次,参加网上答题2次,理论知识考试1次。

(二)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10月28日,全市信访总量为1304件,其中来信来访250件,视频接访93件,网上信访961件,网上信访占比73.7%,群众满意率97.2%,参评率70.1%;与去年同期相比,信访总量下降32.4%,网上信访量上升2.2%。通过网上信访渠道宣传和网上信访代理制度的实施,来信来访量大幅降低。

1.健全完善领导接访和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机制

一是坚持每月10号为市级党政领导大接访日。年初由“两办”发文明确每月10号接访市级领导,确保每期接访均有两名市级领导亲自接访。接访完后由信访局进行整理、交办和督办,并把办理结果送接访领导。市级党政领导接访制度的执行,解决了一批重复信访,提高了初访一次解决率,有效控制了初访转化为重复访。今年以来,楚雄市共进行市级领导接访16期(含州级视频接访),接访群众90批167人次,市级领导接访排名全州前三季度第一名。

二是坚持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针对每年全市排查梳理出来的信访积案,把省、州党政领导所包案件整合,制定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方案,由“两办”发文,明确每一案件的包案市级领导、化解责任主体、督办责任人,在11月1日前化解完毕,由市信访联席会议组织成员单位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逐案进行评查验收,切实巩固化解成效。今年全市市级党政领导共包案化解信访积案46件。其中:省级领导包案2件,州级领导包案7件,市级领导37件,截至现在化解44件,化解率95.6%,化解率排全州第三位。使用中央、省特殊疑难信访资金110.4万化解37件信访积案。

2.成立工作专班,推动重大重复信访问题化解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信访矛盾和群众反映强烈、重复访突出的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和金融领域信访问题,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住建、信访、财政、金融、司法、公安等为成员的房地产领域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和金融领域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2个重点领域工作专班,每个专班又分成综合协调、法律诉讼、项目协调推进、信访维稳、违纪违法调查5个小组,抽调精兵强将,做到两固定一保障(固定办公地点,固定工作专班人员,保障工作经费),专门研究化解涉及房地产、金融领域的信访问题,印发了全市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包保问题项目,全市13个房地产项目分别成立了矛盾化解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步骤、化解时限等要求,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措施要求推进重点领域重大突出问题的化解,推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见底”,努力实现“去库存”目标。

3.整合资源,有效分流,推进人民调解全面参与信访问题化解

成立人民调解全面参与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机构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的要求,整合人民调解全面参与信访工作各方资源,把人民调解室的建设同综治中心建设相整合,统一制作标牌、受案范围、调解程序、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配齐配强办公设备。在2018、2019两年持续投入的基础上,2020年,全市又投入22.5万元用于全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的建设,做到场所、人员、经费、设备、制度“五落实”,截至2020年底,全市15个乡镇和开发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建设“全覆盖”目标。以“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了《楚雄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工作规则(试行)》《楚雄市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枫桥经验”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2018年起逐步推进人民调解全面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建立人民调解+领导干部接访+矛盾纠纷排查+信访积案化解+信访案件评查的“1+4”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制度。截至2020年底,楚雄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构共接待来访群众27635人次,接听来电3967人(次),受理各类纠纷3520件、调解3333件,调解成功率为94.69%;为P2P金融和投资人搭建协调平台,协调返还投资人资金1500万元,稳控信访群体700余人;成功推动民族家园等3个房地产项目竣工交房,推动8个房地产项目信访矛盾有序稳控化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600余万元。今年以来,共受理纠纷189件,成功调处164件,调解成功率86.77%,接待来访群众2365人次,接听来电245次。通过狠抓此项工作,实现了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有效衔接,推动全市信访矛盾纠纷问题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多渠道得到有效调解化解,有力助推了全市一批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

4.重复信访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2020年6月,国家信访局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2020年6月志2023年6月)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根据省州安排,楚雄市于2020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分阶段开展重复信访治理,中央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重复信访件16件(2020年化解7件,2021年化解8件、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化解1件)、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重复信访件33件(2020年化解9件,2021年化解15件、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化解9件)、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重复信访件24件(2020年化解11件,2021年化解7件、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化解6件)。

5.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推行一线工作法

楚雄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认真推行一线工作法。动员和要求领导、干部、职工“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把信访工作融入“四万三进”活动之中,一方面由市信访局向活动办提供信访案件,由活动办统一交办给相关市级领导,由市级领导带案下沉到自己所联系乡镇和部门进行化解。一方面通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排查了一批矛盾纠纷,也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防止小矛盾变成大矛盾,小纠纷变成大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变成信访问题而产生新的变量,保持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6.树立法治导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积案

在工作中,我市始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导向,坚守政策和法律底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依法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对已结案的信访积案,落实稳控措施,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树立依法信访的正确导向。2020年依法对违反信访条例,一到重要时间节点就以上省进京非法上访的罗某某等3人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通过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有力的震慑了一批缠访闹访者,维护了信访秩序。

7.建立信访案件评查机制。

按照省、州信访部门关于逐步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围绕全市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并结合“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律师、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涉及乡镇和职能部门,对信访积案从案件受理、登记录入、办理程序、政策法律适用、事实认定、文书规范、民风民俗、社会效应及办理过程是否存在敷衍塞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各个方面进行评查研判,确保每件信访积案均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着力提升全市信访工作科学化水平。2020年共开展信访案件评查19次52件,经评查,化解长期重复上访4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7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决算数343.6万元对比增加129.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正常晋升职级、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同时信访接待人次大幅增加,工作量增加,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压力增大,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7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49万元,占总支出的55.94%;项目支出208.3万元,占总支出的44.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343.6万元对比增加129.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正常晋升职级、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同时信访接待人次大幅增加,工作量增加,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压力增大,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49万元。上年基本支出232.1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3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职级、同时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人均公用经费达1.4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3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11.5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152.99万元,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0年,全市市级党政领导共包案化解信访积案46件。其中:省级领导包案2件,州级领导包案7件,市级领导37件,截至现在化解44件,化解率95.6%,化解率排全州第三位。通过思想疏导、经济救助等手段目前超额完成了化解任务,信访人均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决算数343.6万元对比增加129.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正常晋升职级、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同时信访接待人次大幅增加,工作量增加,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压力增大,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其中行政运行2010301支出206.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支出0.9万元、信访事务2010308支出207.4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14.6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5.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7.81万元、津贴补贴96.8万元、奖金21.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8万元,其中:办公费11.77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租赁费60万元、会议费0.52万元、劳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32.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同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8.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17.9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11.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5.68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4.6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5万元,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把预算管,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把支出管,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作用,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在日常财政监管中注重对“三公”经费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8万元,下降2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把预算管,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进行压缩,按照能压就压、能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把支出管,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作用,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注重宣传,提高贯彻落实自觉性,在日常财政监管中注重对“三公”经费的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将“三公”经费管理作为本部门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相关工作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本年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8万元,与上年11.06万元对比增加9.12万,增加82.4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12.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16.94元,其中,流动资产5.379万元,固定资产11.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94

5.379

11.57

0

0

0

11.5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31万元,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20.1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信访接待: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信访维稳: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3、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一般是指信访人所反映的,难以划分或者落实责任主体,积累时间久远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者因利益诉求纷繁复杂,缺少政策法律依据而无法处理的问题;或因信访人诉求预期较高,拒不接受处理结果而导致久拖不决的问题。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