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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8-/2021-1022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0-08-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信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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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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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 承办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意见,向有关部门、乡镇转送、交办有关信访事项,检查、督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 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

4. 检查、指导、督促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宣传和研究工作。

5. 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6. 综合分析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和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

7.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加强信访队伍的自身建设,开展信访专兼职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和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发挥信访工作的社会效益。

8. 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以来,楚雄市的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信访局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在全市各乡镇、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州信访局的工作部署,立足“事要解决”目标,落实“守土尽责”要求,着力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四大重点”的排查、化解、稳控。扎实开展“三无”乡镇创建、人民满意窗口创建、信访案件评查、市委书记大接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等工作。全力推进党建、党风廉政、脱贫攻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等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等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规范诉访分离、依法逐级走访等信访秩序,进一步提升受理、录入、转交办、调查、回复、送达等信访基础业务。全市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集体访、走访呈下降趋势,网上信访持续上升。现就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全市信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大源头预防力度,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制信访,推动大量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信访秩序明显好转,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保障。

1.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2019年以来,我市信访工作机构和网络建设不断完善。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对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了调整充实。制定《中共楚雄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与新时代信访工作相适应的信访信息分析研判机制、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信访联合督查机制、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信访舆论引导机制等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明确了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第一召集人。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55家调整到64家。通过成员单位的充实,机制制度的完善,联席会议机构更加顺畅,作用发挥更充分。二是市信访局新设立了党组,进一步强化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市委审定印发了《楚雄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市信访局机构职能、内设科室进行了规定,机关内设科室从4个合并整合为3个,工作职责细分到各科室,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有据可依,工作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力量,全市15个乡镇设立了信访办,49个部门配备了专兼职信访干部,154个村社区设立了群众工作站。初步形成了以信访局为龙头、以信访办为纽带、以群众工作站为基础、以群众信息员为前哨,从市到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信访工作网络基本建立完善,从组织上保证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全力抓好“事要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19年来,全市信访系统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和群众满意为目标,多措并举,使绝大多数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一是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随着群众信访诉求的日益增多和日趋多元,楚雄市不断建立健全“市委书记大接访”领导干部大下访、领导批阅来信、带案下访、联合接访、日常接访、网上信访、手机APP信访、微信信访、人民网留言、视频接访等群众诉求渠道。2019年将楚雄市首次将“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督查督办功能整合到市信访局,实现了全市信访数据大汇总,市信访局对全市信访情况的掌握日趋完善。

二是大力推行网上信访代理制度,着力将网上信访打造为群众诉求主渠道,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极大地方便了信访群众,降低了信访成本,缩短了办理时限,群众诉求反映更快捷,问题解决更及时,深受信访群众欢迎。截至11月25日,书记市长信箱收到信件1505件,全市信访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37件、3561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上升105.2%、人数上升13.9%。其中:集体访103件、921人,与去年同比件数下降12.7%、人数下降49.5%。网上信访1619件,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的63.8%,楚雄市已将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诉求的主渠道。开展“市委书记大接访”11批240件523人,视频接访144件344人;办理州级领导接待信访事项7件。

三是着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2019年,共化解信访积案40件,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市级领导亲身参与信访积案化解。推动解决了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解决了一批长期积压的重信重访案件,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信访积案库存逐年下降,全市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四是紧盯信访“三率”。“三率”工作就是信访工作的晴雨表,市信访局始终把“三率”工作摆在信访工作的首要位置,把做好“三率”工作当做做好信访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三率”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负责,分管网络信息科副局长主抓,网络信息科、接访科、督办科分别负责科室工作范围内信访件受理、办理、评价的全称跟踪办理,杜绝因职责不清、相互推诿造成的工作失误;二是做到警钟长鸣,局机关每周例会通报“三率”工作,各科室每周督办责任单位“三率”工作,对于即将到期未受理、办理的信访件实行每天督办,对于三次以上督办仍未办结的信访件由分管领导向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督办,确保工作跟踪督促到位,促进责任单位工作落实;三是强化通报问责,对于受理、办理超期,越级上访,非接待场所上访等造成影响“三率”的信访案件,由市联办进行全市通报,并根据情况记入年底大比拼负面清单,使“履职尽责、失职问责”的观念深入人心,促进工作水平提升。2019年1-11月25日,三率:应受理1975件,及时受理1970件(其中5件国家局转办时已超期)及时受理率达99.75%;应办结1494件,按期办结1481件,按期办结率达99.13%;群众满意度达97.75%。较2018年大幅提升。

3.稳步推进信访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做“十个表率”,即: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绝对忠诚的表率,做善学善思善用的表率,做增强能力本领的表率,做主动担当作为的表率,做勇于开拓创新的表率,做团结和谐干事的表率,做优质高效服务的表率,做甘于无私奉献的表率,做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来访接待水平,做到让来访群众带着疑惑来、带着明白回,带着怨气来、带着满意回,感受到家的温暖。

二是在来访接待窗口推行“八项承诺”,即:不让来访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来访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来访群众的涉密信息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法违纪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三是推行“四家工作法”,即:把信访群众当家人。在接访窗口,信访干部都带着感情、充满热情,视信访群众为自己的亲人,真情接待来访群众,打消信访群众的顾虑,切实做到热心接访、细心倾听、耐心答复、用心处理,让群众带着问题来,带着满意去。把群众来信当家书。对每一封信件都要认真分析,区分不同类别,提出有针对性的分流处置意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群众来信件件必阅、件件必批。把信访事项当家事。群众来信来访,就是有话想说、有事要办、有难求助,大多数表达的虽然是自身利益诉求,但体现的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面对这种信任,信访干部把群众的事真正当成自家的事,坚持从思想上、情理上、政策上与信访群众面对面、心贴心交流,用真情、动真心做好群众的心理疏导工作,使其心悦诚服。推动信访突出问题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把信访工作当家业。信访部门不仅是社会稳定的“排气管”,更是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市信访局坚持把信访工作“做到家”,定期研究信访形势,集中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次来访、每一件来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时段维稳。严格落实每季度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每季度对全市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开展大排查,确保重大信访问题、重点信访人员全部纳入视线。严格执行重大信访问题包保,对排查结果经信访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后由市联办发文进行包保,1-10月共排查出94件重点案件、112名重点人员,并逐一落实了稳控措施。

4.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逐步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指导好基层信访工作机构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通过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搞好信访行为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提高群众尊法守法意识,真正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市级职能部门先后编制完成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清单。出台《楚雄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二是开展信访秩序大整治行动。于9月底印发了《楚雄市“市委书记大接访”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将大接访日接待批次从25批调整为20批,进一步保障接访质量和效果。将重复上访拒之门外,3个月内大接访对重复上访不受理,把领导的宝贵时间更多用于解决初次上访问题。2019年,结合扫黑除恶和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出台《楚雄市信访领域治乱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诉访分离、分类处理,依法、及时、公开、公正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与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关系,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全面提升法治对做好信访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群众诉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妥善解决。

三是拟定《楚雄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以“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为辐射点,全面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统筹发挥市、乡(镇)、村(社区)、专业性、行业性及信访局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协同配合信访局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有效衔接,推动信访问题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更多渠道调解化解。

5.强化责任,应急稳控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我市对每一个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都提前进行信访维稳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拉网式排查,细化措施,逐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在重大节点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重点信访群体和人员的管控责任,调整细化管控方案,严防越级上访和集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全国和全省两会期间派出工作组到北京、昆明做好信访工作,共参与州级劝回5批6人次到京上访人员,其中我市2批3人次。在火把节期间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部署,对重点人员进行包保,全市未发生极端恶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市信访局及时召开动员会,制定信访保障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接访组、劝返组等工作人员和职责,确保了在重点人员漏管失控时及时响应、妥善处置,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全力以赴确保70周年国庆期间和谐稳定。一是开展零报告工作。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于7月5日印发《关于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实行信访工作“零报告”的通知》,从7月起至国庆结束启动零报告,要求全市各乡镇、部门每天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稳控情况报告市联办。二是严格执行国庆期间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经市委同意,市联办于7月8日印发《中共楚雄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的通知》(市联办通〔2019〕21号),从7月起,市级每天安排1名市级党政领导到市信访局接访场所参与接访群众。各乡镇、部门每天安排1名科级领导在本单位接访场所接待群众。三是于7月22日召开第二次信访联席会议,印发《中共楚雄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楚雄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联办通〔2019〕22号),成立了楚雄市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对影响当前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10个方面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进行了包保。在此基础上,全市各乡镇、部门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并上报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保障工作方案。四是于8月9日下发《关于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国庆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再强调、再部署。五是于9月20日印发《楚雄市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信访维稳调度方案》,从9月21日起,每天由1名市级领导任值班指挥长组织召开视频调度会。21个市级部门在主会场参加调度,各乡镇在视频接访室参加调度。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确保了国庆70周年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4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决算数293.6万元对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正常晋升职级、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同时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万元,占总支出的67.55%;项目支出111.5万元,占总支出的32.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决算数293.6万元对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正常晋升职级、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同时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1万元。

上年基本支出231.1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职级、同时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21.05占基本支出的9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人均公用经费达0.8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5万元。上年项目支出62.5万元,本年较上年增加49万元,主要原因是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我市共纳入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40件,化解时限为10月30日前。其中州市共同包案化解6件,共涉及18名州、市党政领导包案,市住建局和7个坝区乡镇等8家责任部门。通过思想疏导、经济救助等手段目前超额完成了化解任务,信访人均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上年决算数293.6万元对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正常晋升职级、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同时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行政运行2010301支出173.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支出4.5万元、信访事务2010308支出107万元、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支出8.94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支出19.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3.42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9.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支出5.03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11.1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2.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3.46万元、津贴补贴114.99万元、奖金4.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3万元、职业年金3.42万元、住房公积金1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94万元,其中:退休费8.94万元、生活补助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2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15.32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劳务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0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本单位本年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的9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年终实际发生0.68万元的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另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一切非公务接待和非公务用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1.69万元增加1.67万元,上升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增长/下降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8万元,增长/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年终实际发生0.68万元的公务接待费,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小于决算数,另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一切非公务接待和非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占79.8%;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2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本单位本年无因公出国费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本单位本年未采购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相关工作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大接访、劝返上访人员20批次共182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本年未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万元,与上年18.72万元对比减少7.66万,降低41%。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11.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信访局资产总额2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万元,固定资产14.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234567891011

合计129.92 15.43 54.89 0 29.88 0 25.01 0 0 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重点绩效评价效果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信访接待: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电、来访中人民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2、信访维稳:配合公安、武警等部门处置人民群众以集体上访为由的游行、集会、请愿活动,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3、特殊疑难信访事项:一般是指信访人所反映的,因 难以划分或者落实责任主体,积累时间久远难以解决的问题;或者因利益诉求纷繁复杂,缺少政策法律依据而无法处理的问题;或因信访人诉求预期较高,拒不接受处理结果而导致久拖不决的问题。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