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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7-/2021-1231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2-01-3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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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CustomURl&wbtreeid=1192&type=deptsubcattree&dpcode=cxsbqazbgs&dpopenitem=cxsbqazbgs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bqazbgs&gilevel=1&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bqazbgs&gilevel=1&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bqazbgs&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0号,电话:0878-6086261,传真:0878-6086262,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0号,电话:0878-6086261,传真:0878-6086262,邮编:675000)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健全完善本单位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透明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了公众的知情和监督渠道。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年报、组织机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个栏目,公开信息11条。

2.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清单)栏目公开本单位基本信息1条。

3.重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资金预决算信息2条。

4.开设了本单位组织机构栏目,公开本单位组织机构信息2条,公开内容全面,要素准确。

5.开设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按编制规范、时限要求公开上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了《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试行)》《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试行)》《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2021年度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事项。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根据《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根据《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政府信息解读回应情况

1.2021年度本单位无部门制定,牵头制定和代政府起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2.2021年,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切实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本年度内无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处置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认真按照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更新和补充完善本单位网站各栏目信息。认真执行政府网站管理各项规定,持续开展已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工作,重点检查已发布信息是否有易错词句、内容是否准确完整。

2.建立健全本单位“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明确兼职工作人员,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回复承办事项。

(六)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更好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政府门户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制定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狠抓工作推动。强化搬迁移民工作动态、政务、党务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财政资金和“三公”经费使用的透明程度;向社会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4.加强宣传培训。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七)信息公开材料报送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缺报、迟报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材料、年度统计表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培训相对较少,业务人员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形式单一。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不够,形式单一主要以文字材料类为主。

下步工作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紧紧围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引导各科室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创新丰富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