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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6-/2025-0123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税务局 生成日期:
称: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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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shuiwuj&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77号,电话:0878-3386878,传真:3386875,邮编:6750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集成展示税费优惠政策,多维度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助力稳预期强信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减税降费信息、纳税服务、监督维权、执法信息,累计公开信息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程序,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方式和渠道,优化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核和公职律师参与机制,依法保障公众对税收信息的知情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夯实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审查制度,把好发布信息内容关、保密关。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高质量发布税务规范性文件,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全面了解各项税务制度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建设法治税务、阳光税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在办税服务大厅摆放实体信箱、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电话、12345政府服务平台等平台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外公开载体和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定期督促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质量,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来信来访,依规依程序核实办理,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以结果为导向,督促相关股室全面自查,深入分析和限期整改销号。2024年,楚雄市税务局办理云南省信访局网上平台信访件6件,答复12345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件165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和培训;部门协同联动还需持续强化;依申请公开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不断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加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人才培养管理,发挥好带动作用;三是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强化网站建设,完善行政办公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