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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5-/2024-0111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4-01-11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气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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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bmxz_list.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List&wbtreeid=1192&sccode=zfxxgknb&subtype=1&dpcode=cxsqxj&gilevel=1)。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云荷路6号,电话:0878-3386509,传真:0878-3376980,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楚雄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气象部门工作动态、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等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清单及考评细则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包括自然灾害和预防信息8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组织机构信息5条、政策问答类1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管理,设立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网上渠道,公开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等信息,方便群众线上或线下申请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等进行沟通、分析、协商。依据《楚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楚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楚雄市气象局保密工作制度》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细化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化流程规定办理手续,各类文书、审批手续规范、及时。认真做好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楚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确保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及时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新增自然灾害预警和预防、安全生产、公示公告、政策问答四个栏目,围绕气象灾害预警、安全生产、服务群众方面整理发布相关动态;二是安排工作人员专门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和维护,强化栏目更新和内容保障;三是关注回复网站留言和12345热线工作,2023年共收到网站公众参与留言0件,12345热线0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考核内容,按照考核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审查审核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开展线上政策咨询问答、“政务公开日”(气象服务公开日)等活动,与网民进行线上互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楚雄市气象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仍不足,对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内容不够,内容还需丰富。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局将坚持做好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培训,邀请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将继续创新发布形式,对重大政策及时发布内容解读,提升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楚雄市气象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承办1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