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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5-/2021-0423002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文日期: 2024-03-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气象局 生成日期:
称: 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号:

云南省楚雄市气象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发表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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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气象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气象台、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气象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室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及时贯彻落实;及时组织职工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及当地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决定、文件精神。

2.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上传下达、对外联系、接待等。

3.负责科室综合协调及会议、重大活动的计划管理;负责草拟本局综合性文件、计划、总结材料及规章制度。

4.负责文件收发(包括气象办公系统、党政网)与运转和电子公文交换工作;负责印鉴(章)的使用与管理。

5.负责电子政务、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督查督办、文秘、宣传(简报、信息)、外事、档案、机要、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公务接待等工作。

6.负责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维稳工作、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气象年鉴、地志、大事记等的编撰工作。

8.负责党报党刊及其它报纸、刊物征订及收发工作,承办本单位挂钩扶贫对口帮乡工作。

9.负责根据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全年各阶段工作部署和临时工作安排,及时贯彻、执行和落实,认真完成任务。

10.组织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普法学习和参加市上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培训、考核工作。

11.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事业单位法人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等日常工作。

12.负责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协助局班子、纪检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3.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

14.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86509

财务科工作职责:

1.依法实施财务计划,维护、遵守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严格各项资金开支范围及标准,协助局领导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2.贯彻执行上级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参与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制度。

3.按规定建立各类会计账簿,进行经费收支核算和费用、资产、材料等核算,实现各类资金归口管理。

4.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按时完成好本级事业经费(包括专项资金)报表和气象事业经费汇总报表,按时完成好决算任务。

5.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定期对本局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进行清理、盘查、清收、催收。负责事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屋、综合统计工作。

6.对出纳业务工作监督;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负责会计档案整理工作。

7.协助做好公积金缴纳和核算上报。

8.协助做好地方气象事业经费的落实工作。

9.协助做好项目库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86522

业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订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天气预报、自然灾害预报监测的管理工作。组织业务部门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预报、自然灾害预报、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生态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象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气象台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预报、预警工作;

2.承担本级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工作;

3.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和气象灾害应急服务工作;

4.负责灾害性天气联防和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工作;

5.负责本级综合气象观测工作;

6.负责本级农业气象观测和为农气象服务产品的制作与发布工作;

7.承担气象装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86572

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炮点设置规划和申报,组织实施装备年检维护。

2.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和弹药的计划、采购、调拨、报废及储存管理,建立装备和弹药登记台账。

3.负责组织本市作业人员参加全市人工影响天气有关会议及作业人员培训工作。

4.发布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进行作业效果评估。

5.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科学研究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发应用任务。

6.归口管理全市人影安全生产工作。

7.承办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3386580

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雷电灾害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2.负责雷电灾情调查与鉴定工作;

3.负责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工作;

4.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科普宣传工作;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技术指导;

6.为气象主管机构履行职责范围内防雷安全监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和防雷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治督查等提供技术支撑。

联系电话:0878-3386526

气象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职责:

1.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气象违法案件或跨县(市)行政区域的气象违法案件;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气象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气象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县(市)气象主管机构通报,并责令限期查处,必要时可以直接立案查处;

3.负责参与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

4.负责接待对气象违法行为的举报、来信来访,并及时处理;

5.负责本局的气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6.负责完成楚雄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878-338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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