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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4-/2023-1019003 信息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发文日期: 2023-10-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称: 创新“枫桥经验”楚雄模式 最大限度汇聚资源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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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枫桥经验”楚雄模式 最大限度汇聚资源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发表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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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通过狠抓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和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狠抓纠纷排查化解,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力地推动了平安楚雄的建设。2023年1月—8月,楚雄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54件,调解成功1757件,履行1757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5%,履行率100%。其中: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和调解各类纠纷279件,成功调处纠纷255件,调解成功率91.40%;涉及人员死亡的纠纷34件;赔偿金额3760.47万元。无一反悔或上访案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自2011年3月成立至今,共受理各类纠纷4634件,调解成功4345件,涉及人员死亡的纠纷713件,协议涉及赔偿金额4.48亿元,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履行率分别达100%、93.76%、100%。

一、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楚雄市始终把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作为主体工程和重点任务,持续努力建强组织体系。全市共组建完善1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个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1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3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23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31个居民调解小组,2878个村民调解小组,162个小区调解委员会,34个行政主管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13355名专兼职调解员、信息员,形成了“一网络、三调解、十一调委、千组织、万调员”,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体系,在生产、生活一线、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调解组织,有纠纷的地方就有调解工作,第一时间介入一线调处,有效避免基层矛盾纠纷的激化和扩大。

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体系和责任机制。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办通2021〔86〕号)文件,要求村(居)民小组、村(社区)、各乡(镇)、市属各部门健全完善各行业部门的调解委员会和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等制度。搭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完善了公调、诉调、检调、访调、诉前委派调解对接机制,夯实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司法调解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格局。

三、完善了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机制。结合上级命案防控工作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部署要求,落实“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制定出台了《关于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排查化解信息联动机制、矛盾纠纷风险等级评估机制、首调责任制、多层级调解责任机制、行业调解责任机制、督查问效机制,明确了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方法、方式和排查频率。特别强调了纠纷首调责任制和(1+4)X2多层级调解责任机制,按照“五个一”的排查要求,即村小组一周排查一次,村(社区)一个月排查一次,镇里一个月排查一次,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或多次分析研判,一个季度培训一次调解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镇综治办指派到相应的调解部门,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组织好纠纷的化解。

四、(1+4)X2“首调责任制”把矛纠纷化解在基层。为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分级负责的(1+4)x2首调责任制(即:1指行业主管部门、4指村小组、村(社区)、乡镇、市4级人民调解组织,2指1件纠纷调解2次),落实民事纠纷调处第一责任人,一件民间纠纷从村(居民)小组开始调解,调解2次不成功的,转上一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及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解,调解2次不成功的,指派(委托)市级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通过最少4次,最多8次的逐级调解,真正做到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疑难复杂纠纷不诉讼”的平安创建。

五、“1+N”联调联动模式使调解更加专业化。建立以“大调委”为龙头、各部门鼎力相助的“1+N”联调联动纠纷化解模式(1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N即:各行业、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条块联动,加强与市属部门的横向联动,定期组织联席会商,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解纷责任,统筹好“专”与“综”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合调处”和“管行业、管纠纷”原则,压实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打造“遇事有人管、矛盾不推诿、化解效率高”的服务方式。

六、搭建高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进一步整合法、检、公、司及相关行业部门力量,调整充实大调解委员会和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依托楚雄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设11个专业性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一站式”调解中心—楚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力量有效整合,设置了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工作站,设立了诉调、公调、检调、访调对接办公室,建成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4个部门及保险、评估、律师3个服务机构于一体的“一站式”窗口服务模式,做到了群众“只进一道门,公共法律服务全流程”

七、强化督导培训,突出科技赋能。楚雄市每年对乡镇开展两轮全覆盖督导,督促乡镇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民调解考核管理和命案防控工作要求,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乡镇每季度组织调解员开展纠纷常用法律法规、调解的方法和技巧、调解文书的制作进行培训。为提高多元解纷服务效率,实现无纸化办公。楚雄市投入资金10.2万元,为市、乡、村170个调委会采购了“云智调”指纹采集仪171台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电子印章170枚,并按1调委会1指纹仪1电子印章要求配备到170个调委会。并每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邀请云智调开发企业工程师对全市专职调解员进行“智慧人民调解· 云智调APP”的运用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效率。

八、狠抓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办事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加大普法保障力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引导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壮大法治宣传队伍,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互联网+文化法治宣传”等法治宣传方式,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普法宣传手段,通过“线上+线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楚雄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有效地搭建了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新平台,良好的工作平台、规范的运作流程、高素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构筑了一条快速高效的“快车道”。2011年至今,楚雄市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信访总量逐年下降,真正实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