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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4-/2023-0920006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称: 如何对公共法律援助提出异议?
号:

如何对公共法律援助提出异议?

发表时间: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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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2.异议受理机构: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

3.地址:云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