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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4-/2022-0422002 信息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发文日期: 2022-04-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称: 市司法局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巡回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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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巡回宣讲活动

发表时间: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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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巡回宣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3月28日、29日、30日,楚雄市司法局巡回宣讲团分别到鹿城镇、东瓜镇、紫溪镇、东华镇、子午镇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巡回宣讲团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玉蓉带队,各乡(镇)分管领导、综治成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书记、主任、专职治保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培训会上,宣讲团成员就四方面进行宣讲和培训:一是紧紧围绕8大调解方法和5大调解技,通过以案示例的方式,对各种纠纷的调解方法和技巧进行了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二是就如何规范制作“一案六表”调解文书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适用法律、法规、赔偿范围及赔偿标准进行授课;三是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智慧人民调解·云智调APP的推广运用进行专题辅导,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四是就人民调解工作、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并作安排部署。

李玉蓉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把“枫桥经验”和《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好、贯彻好,把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完善好、发展好,凸显本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特色经验做法;三是要加强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机制的实施意见》,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四是要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力度,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严防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转化为命案的发生。

通过开展巡回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理论水平和能力,增强实用调解技能,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