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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3-/2024-0122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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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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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楚雄市公安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以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依法履职能力为根本,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为着力点,以执法信息化深度建设应用为支撑,推进新一轮法治公安建设持续、均衡、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全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楚雄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一是楚雄市公安局制定学习方案,通过市局党委理 论 中 心 组学习、每周例会、各科所队大会、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等形式系统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全面理解蕴含其中的重大政治意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心关怀转化为对具体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具体思路和强劲动力,转化为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行动,形成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指导公安工作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二是组织一系列学习。楚雄市公安局各部门召开全体民警辅警大会,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专题召开支部扩大会议,再次专题学习训词内容,又掀学习热潮,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开展自学,互动交流,切实提升学习效果,切实把全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三是市局各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讨论和交流活动。各部门学习会后,全体民警辅警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扎实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化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规范执法执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等方面,认真思考,深入开展了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交流活动,谈心得、谈认识、谈感受,进一步加深对训词的学习理解。

(二)高效履行职责职能方面。楚雄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当作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来抓,研究制定了《楚雄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市公安局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加强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督促全局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为了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推行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增先为主任,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德春为副主任,其它党委成员、局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决策调研、专家咨询、听证论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制等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合法和依法行政。加强了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重点加大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等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省公安厅推出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措施,设法改进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切实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根据中央和省、州、市委有关部署,健全局党委理 论中 心 组法律学习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集体学法计划,把宪 法、法律列入党委年度学习计划,坚持落实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政策、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的同时,组织民警自觉学习云岭先锋、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APP在线学法活动,突出《宪 法》、《党 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 法意识、党员意识、维护宪 法和党 章权威。二是重点抓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全警实战大练兵和州局“四需五微”培训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局民警集中开展2023年“四需五微”大轮训“职业化”练兵。同时,根据各部门实际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法律培训和讲座、典型案例点评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活动,极 大 的 提 高了广大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制定案件评查制度,集体分析、研判一线民警执法办案中出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强化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服务和指导,健全了案件点评、执法档案、执法通报及行政案卷执法质量与执法绩效挂钩的执法质量考评奖励机制,改进了应诉工作和公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制度。通过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和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有效的促进了全局民警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确保了全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窗口最优服务环境。对省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上受理的业务,能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确保了线上线下一致;通过关注“云南公安”微信平台“微警务”可网上预约办理十三类户口(“平安楚雄”微信平台也已转相关链接),同时可手机下载“办事通”网上实名认证后办理开通的各类户籍业务。严格执行省州市“放管服”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接负责制、警务公开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及限时办结制。开辟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提供优先服务。积极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目前省内省外户籍人口均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身份证,省内户籍人口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临时身份证。二是建立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楚雄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楚雄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全面、系统推进全市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重要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强化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五)深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楚雄市公安局结合依法治市、八五普法工作,持续营造扫黑除恶强大舆论声势,利用“110”集中宣传日、“12.4”宪 法宣传日等节点,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法制副校长、法制员作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积极对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的工地、企业、市场开展地毯式排摸,全面排查梳理影响企业发展的涉黑涉恶线索,同时,指派扫黑专班及时跟进打击,重点对欺行霸市、敲诈勒索、阻碍工程等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用好用足手中的法律手段予以严惩,切实营造清净的社会风气。

(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建设。今年以来,楚雄市公安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大力构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切实减轻了基层民警办案压力和负担,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楚雄市公安局根据省厅《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规范指引》,结合楚雄市局实际情况,采取合建公用的原则,在前期调研考察的基础上,建设完成了执法管理办案中心,该中心设置有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案件卷宗管理“三区”运行模式,最大限度整合优化公安内部资源配置,解放警力,提升办案效率 。楚雄市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应用现场执法音视频管理系统、办案区同步监控与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关联共享,全面应用执法办案系统电子签名捺印板,规范电子笔录、电子卷宗,逐步实现执法全流程记录、可回溯管理。充分发挥各派出所案管室的监督职能,运用“大数据+执法监督”理念和智能模型监测方法,对接处警、受案立案、强制措施、人员处理、电子卷宗、执法全程记录视音频、日常考核等数据资料进行交叉比对核查,梳理排查出执法监督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和重点环节,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执法监督措施,提高预测预警、预知预判、精准锁定、跟踪监测执法问题的水平。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依托执法办案系统,开展执法巡查,把开展案件评查、网上巡查与执法检查等形式结合起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动态化、无缝化、实时化监督。对接处警是否及时、治安处罚案件的告知程序、裁决送达程序、听证程序、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容易引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赔偿的处罚案件及行政强制措施、收缴扣押涉案财物等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和症结,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意见督促其整改。为防止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确保依法独立办案,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建立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案件办理。二是自觉接受外部各界的执法监督。在开展依法行政执法工作中,除了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加强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外,还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和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各方面广泛监督,对人大、政协代表提出的涉及公安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咨询、议案,认真检查复核进行办理后都做了专题的报告、答复或回复,对新闻媒体或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对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行政审判案件中提出的司法建议或纠正的执法问题建议也认真对待。通过采取以上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措施,年内全局没有出现和发生任何行政执法不规范引起社会或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或案件,切实保障全局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进行。

(九)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楚雄市公安局把信访工作作为事关大局稳定、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推动信访纳入法治轨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初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有法可依、信访秩序持续好转、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的工作格局。今年来,通过定期接访、包案化解等措施,一批“钉子案”得以化解,信访存量有所下降。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有关情况

楚雄市公安局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长专题研究部署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向前。一是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谋划部署,把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提升改造纳入公安机关“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年完成了市局15个派出所办案场所、城区3所案管室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过程监督,实行案件执法质量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统筹把握好执法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同时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的派驻检查、提前介入等渠道机制;重视问题整改,对上级考核发现的执法瑕疵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检察机关下发的检察建议书第一时间进行完善落实。二是作为分管副市长,积极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市人 代 会审议通过,纳入市政府工作大局在年初做好计划统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年初有安排、半年有督促、年终有考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并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致力于提高全局、全市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2023年楚雄市公安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创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三)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普法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楚雄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2024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党员民警法治学习培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按照要求开展好专题法治学习、法治讲座等工作,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整体法律素质。把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治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法律宣传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市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镇公民法律素质,为建设法治楚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依法行政决策。不断强化程序意识,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等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政府法律事务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对重大工程、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投资等开展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防止和减少政府在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决策风险。

                                                                                  楚雄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