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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3-/2023-0116001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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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楚雄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楚雄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精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公布、更新公安工作动态、专题专栏、通知公告等基本信息,2022年在楚雄市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7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0条,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13条,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25条,财政信息7条,回复网民留言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楚雄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经核实,均不属我局职权范围,我局已将所属职权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告知来电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楚雄市公安局根据《楚雄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政府信息监督管理情况.为了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楚雄市公安局加强工作督查领导,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岗位分工、考勤考核、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代理服务、投诉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完善投诉受理机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并留存规范完整案卷,做好受理、查处、反馈记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注重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同时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及我局内容回复及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358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9.5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楚雄市公安局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例如在行政处罚公开栏目中,因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及数量敏感或涉密,无法全部公开,只能选择部分可公开案件处罚情况进行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因人员岗位变动频繁,目前无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致使工作衔接时缺乏业务培训,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对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临时学习、临时解决,缺乏系统性,工作衔接不畅。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楚雄市公安局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公开内容,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具体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规范各块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时限,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提高信息更新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楚雄市公安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楚雄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