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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3-/2020-1106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19-01-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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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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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楚雄市公安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公正便民、勤政勤务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局实际,现将楚雄市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服务工作年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各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的领导,立足实际,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应辉同志任组长,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白绍永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和实施日常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同时,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安排办公经费,加强督查领导,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活动

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中,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和宣传,在机关内部推行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方面的重大事项公开。二是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公开部门主要职责、领导成员分工,行政职权目录及流程。三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进行财政经费公开。四是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加大互联网政务公开力度。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加强市公安局子网站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新维护网站栏目,加强“平安楚雄”微信微博平台管理,指导城区三个派出所和交警大队做好微信微博公众号管理,提高政务公开覆盖面。高效回复网民的互动留言,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书记、市长信箱的批办及回复工作,定期登录查看批转信件,严格按时限回复,2018年以来办理书记、市长信箱165封,回复160封,办理楚雄州“12345”热线来电反映62个,回复58个。二是有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印发了《楚雄市公安局分解落实“放管服”有关举措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主动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局“放管服”改革谋篇布局,办理答复了一批网上咨询业务。

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下发《楚雄市公安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督,健全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我局加强工作督查领导,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岗位分工、考勤考核、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代理服务、投诉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二是完善投诉受理机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并留存规范完整案卷,做好受理、查处、反馈记录。

五、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还存在以下的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事项不够彻底。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活动中,我局多措并举,力求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力争使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机制,突出地税工作特色,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督查,狠抓重点内容公开的考核,以督查促管理。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宣传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取得的成效,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社会各界、服务群众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