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22-/2025-0321002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5-03-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网约车经营行为及安全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号: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网约车经营行为及安全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3-21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维护网约车行业运输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保障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网约车经营行为及安全运输专项整治,现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一)对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无视法律法规规定,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平台接入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线上线下提供的网约车服务车辆不一致;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未办理相应网约车及驾驶员证件;网约车聚合平台接入未在当地取得许可的网约车平台;通过12328、12345热线投诉反映的服务质量、行业监管、安全运输等方面问题进行整治。

(二)对网约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到达约定地点提供预约服务,违反规定巡游揽客和站点候客以及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行、违规收费、随意拼客、服务低劣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侵害乘客合法权益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三)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进行整治。

三、整治措施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市辖区内的各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运营服务;非法网约车应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如有合规意向的车辆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平台、个人仍违法违规开展经营的,将从重查处。

(二)整治期间,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效查处平台和车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即日起将暂停一个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对逾期未改正、情节严重的平台企业,将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停受理网约车车辆新增业务期间,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认真清理清退本平台注册的非合规车辆和人员,停止新接入非合规车辆和人员注册。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向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共同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处理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145号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604室

举报电话:0878-3123800

附件:楚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流程图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