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22-/2025-0219001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5-02-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2025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告
号:

楚雄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2025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告

发表时间:2025-02-19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巩固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违法经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机制的通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2025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即日起,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2025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范围

楚雄市辖区内。

二、行动整治重点

1.客运车辆未严格落实班线客运经营派班制度、违法违规从事加班、顶班、包车、接驳等临时客运、客车不进站经营(定制客运、县际公交和起讫地无客运站的除外)、站外上客、客车超范围、超类别经营、不按许可线路运营。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和非法夹带危险品等行为。

2.非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品、合法危货运输车辆不使用电子运单、不规范使用电子运单、驾驶员或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过期、到不具备危货车辆维修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的。

3.普通货物运输车辆4.5吨以上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相关证件超期未审验未考核、车辆违规改装和超限超载、“百吨王”等违法行为。

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拒载、议价、恶意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等违规行为。

5.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经营资质、不按规定接入车辆、派单不合规车辆、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车辆和驾驶员派单,网约车巡游、网约出租汽车跨区域异地驻点营运和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以及巡游、网约出租汽车使用非法网络平台变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网约车平台无运力长期派单不合规车辆和其他平台车辆经营、网约聚合平台不规范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企业不严格落实《道路运输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没有建立实用、管用的动态监控管理制度,企业监控人员履职能力不足,没有及时提醒从业人员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车辆违法违规报警核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没有对违法违规报警工单做到闭环管理,工单整治率较低,道路运输企业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长期存在“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

7.利用QQ、微信群等即时通讯手段违规组客、拉客等违规经营行为及以顺风车名义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行为,在客运站、火车站、医院、学校周边区域的非法营运等未取得交通运输经营许可、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从事交通运输经营活动。

8.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备案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弄虚作假帮助车辆通过机动车检验检测的;机动车尾气治理站未按要求治理和弄虚作假通过检验检测等行为。

9.运输非法出版物及影像制品、禁止性书刊的。

10.运输野生动植物、烟草等违法违规行为。

11.未取得道路运输相关经营备案违规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驾培机构培训内容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违规开展异地业务培训的;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等。

12.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13.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备的;擅自损坏、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害公路安全的。

14.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倾倒焚烧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种植作物、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侵害路产路权等各类违规行为。

15.水上交通领域超载、非法载客、非法夹带危险品、违规冒险航行等行为。

在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我大队将不定时不定点通过路检路查等方式对各类交通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形成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良好导向,有力推进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举报电话: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0878-3012043

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选择安全合法的营运车辆出行,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车辆。

特此通告。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