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报批前公示,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文(见附件1和附件2)。
附件1:《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附件2:《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项目(重新报批)公参说明》(报批稿)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