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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2-/2024-0304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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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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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楚雄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配合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

4.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安全法规股、违章处理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随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及关心支持下,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锐意进取,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服务工作。2024年重点工作主要有:

1.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认真整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本单位职工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评分,继续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2.突出重点节假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保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列入职工例会第一学习内容,时刻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高度警醒,认清形势,将安全作为工作的中心和核心,认真统筹安全和发展关系,提高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认真统筹各行业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督查检查,提升安全执法检查的能力。

3.积极推进公路路政执法相关工作。熟练掌握公路路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及路政执法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辖区公路各类基础台账;加强与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获取楚雄市辖区公路的相关信息档案,以便更有效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路政巡查工作规范》开展高速公路、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路路政执法。

4.持续加强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结合2023年整治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认清执法工作新变化,适应执法工作新要求,逐步实现从执法监管向执法服务转变。加强队伍管理,持续正风肃纪,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不断提升交通行政执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持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相关工作。以互联网安全监管为抓手,充分依托各行业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加强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货运输车辆、机动车驾驶培训等经营活动网上动态监管,通过审核、抽查等手段,督促规范经营行为,为非现场执法提供参考证据,为精准执法和监管提供保障。

6.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道路运输市场营商环境。持续加强“一网通办”和高频事项的办理,加大“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不断优化调整办事流程,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道路运输数字化发展,充分发挥电子证照“减证便民”及“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作用,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7.持续深化打非治违,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持续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落实行业安全和稳定。持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共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夯实行业安全提供关键保障。加强校园周边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守护校园周边学生出行安全。加大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秩序,巩固和深化路警联勤联动机制,治理纠正行业乱象,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8.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道路运输系统平台数据,根据车辆档案修改和完善大数据平台车辆数据;不断加大提升道路运输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一网通办”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加强工作人员的适时培训,提高业务窗口人员业务熟练度。

9.持续加强“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在继续加强全体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础上,将全体干部职工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针对现有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内容专题培训,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法治队伍。

10.持续开展网约车合规化工作。依据楚雄市网约车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方工作职责,多方监管聚合平台履行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发展,促进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配合修订《楚雄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针对现阶段实际问题进行整改。

11.强化信访维稳和应急保障工作。深入排查班线车、城际公交、城乡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和货运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稳定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06717.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72717.4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34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58033.05元,增长3.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11366.95元,下降1.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正常退休减少1人,与人员支出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增加369400.00元,增长42.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向非同级财政争取的办案补助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072717.48元,其中:本年收入6072717.4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72717.48元(本级财力6072717.48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1366.95元,下降1.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正常退休减少1人,与人员支出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财政拨款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06717.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72717.48元,其中:基本支出6072717.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366.95元,下降1.8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因正常退休减少1人,与人员支出相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9897.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5292.6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45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3名正常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抚恤-死亡抚恤33204.72元,主要用于支付4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65332.4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20295.4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及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费。

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4447792.5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2572.6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8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8.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元,增长8.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仅有的一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达11年,开往楚雄市山区乡镇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工作次数较多,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安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73263.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479.18元,下降5.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对用非同级财政安排的办案工作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减少了办公费等开支。其中: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安排589263.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879.18元,下降1.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对同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支出进行了压缩,减少了差旅费、培训费等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资产总额1031490.43元,其中,流动资产518374.46元,固定资产51310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元(6块以名义价值计价的土地使用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84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681.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145690.35 元,其中出租资产4462.5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45690.35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