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二、主管部门: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三、实施机关: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1.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2.实施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批的,不得使用。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
第九条第(三)至(五)项: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
国务院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另有简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第(四)至(六)项:
(四)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当按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查;
(五)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
(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5)《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公路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云交基建〔2017〕288号)一、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一)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国家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审批;地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普通国省干线以下的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由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二)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审批(州、市作为业主实施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普通国省干线以下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跨州、市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州市作为业主实施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确定的分界范围,由属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6)《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交规〔2019〕6号)印发的《云南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由州(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或按行政审批管理权限执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五、子项:
1.县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县级权限)
2.乡道、村道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