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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2-/2023-1012009 信息分类: 政策指南
发文日期: 2024-01-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称: 教练车年度审验办事指南
号:

教练车年度审验办事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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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二、设定依据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州(市)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营运车辆、教练车进行年度审验。

三、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云南省持有各级运管机构配发《教练车证》的教练车辆。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1

营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空表下载样表下载

2

教练车证

原件: 1份

复印件: 1份

是否电子材料: 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3

机动车行驶证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4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原件: 无需提供

复印件: 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 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其他

五、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可通过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申请。

受理

即时办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受理范围外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查

即时办理

按照《营运车辆审验工作实施方案》审验内容和事项要求进行审查。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对审验合格的在《教练车证》上加盖审验合格专用章。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送达

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流程图

六、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