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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1-/2023-0913010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称: 哪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工程建设的行为应当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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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工程建设的行为应当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发表时间: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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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含扩建、改建)引水、截水、阻水、蓄水工程和跨河、跨堤、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以及其他影响堤防和防洪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