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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1-/2020-1203035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0-12-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水务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水复〔2020〕33号

楚雄市水务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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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卫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河长制巡查员工资问题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省委、省人民政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举措,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河长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我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各级河(湖)长945名,其中:市级河(湖)长39名、乡镇级河(湖)长383名、村(社区)河(湖)长523名,村小组巡查员1320名,其中1286名巡查员(1个小组长可能担任几条河的巡查员)均为村民小组长,其余34名巡查员大部分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目前,因市级财政困难,河长制巡查工作均为义务劳动。

在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争取河长制工作相关的项目和资金,多渠道解决巡查员的劳务报酬。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市水务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