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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1-/2020-1203034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 2020-12-03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水务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号: 楚市水复〔2020〕32号

楚雄市水务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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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九龙甸淹没区禁止种植农作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九龙甸水库是楚雄市城乡饮用水供水重要水源地之一。多年来,市水务局对九龙甸水库水源地的保护治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

1958年修建九龙甸水库时,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水库淹没区范围内所有土地均为无偿占用的集体土地,至今仍未出台补偿的相关政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淹没区土地未进行过合法承包。当地部分村民在水库淹没区种植农作物,属于擅自在库区围垦的违法行为,对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及影响水库安全运行。

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治理等项目,努力整合水务、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资源,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目标,积极引导当地村民调整种植产业结构,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依法严格查处库区围垦种植、水库上游生产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污染水源地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水源地治理保护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市水务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