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楚雄市水务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增加、完善公开内容,提高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透明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了公众的知情和监督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进部门政务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本部门召开的会议、决定的事项(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部门拟制公文时,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公开属性。三是由水务局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在拟稿时,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了理由。四是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事项议题,明确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等建议,并随报送文件一同报审。五是及时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市水务局栏目”更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11条。六是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市水务局—人大代表建议栏目和政协委员提案栏目”公开年度人大代表建议答复35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4件,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均进行了全文答复。七是根据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按时按规范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市水务局—财政预决算栏目”主动公开部门财政拨款资金预决算信息共20条。八是按时按规范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市水务局—组织机构栏目”完善更新组织机构信息5条。九是按规定时限和标准上报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构审核发布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2条。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
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扶贫办等市属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脱贫攻坚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2019年,市水务局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政务舆情,认真按照《楚雄市水务局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切实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本年度内无涉及本部门的政务舆情处置事项。
(四)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一是认真按照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对部门网站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对本部门网站各栏目更新和补充完善。二是完善部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认真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安全。三是认真执行政府网站管理各项规定,指定专人落实每日(特别是周末及节假日)读网制度,加强发布信息的检查核实,持续开展网站栏目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已发布信息是否有重大错别字、内容表述是否准确,确保发布内容全面规范。四是加强部门网站发布信息和上报信息的审核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拟公开的信息须经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审核手续是否齐备后方可发布。上报上级部门的政务信息须经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按有关程序上报。
(五)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市水务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了《楚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工作。本年度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事项。
(六)着力推进信息与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了《楚雄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制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楚雄市水务局应公开政府信息未公开举报制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8个信息公开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公开内容保密审核,公开时机、公开方式分析研判等工作,避免发生发布信息失真、引起公众疑惑、引发政务舆情等问题。三是深入推进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根据部门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更新完善,规定上报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审核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市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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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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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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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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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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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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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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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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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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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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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
减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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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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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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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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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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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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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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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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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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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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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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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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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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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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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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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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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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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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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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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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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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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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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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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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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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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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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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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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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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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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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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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组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法规及有关工作规定的力度不够,部分科室、局属单位提供信息资料积极主动性不强。
(二)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全面,如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动态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得较少。
(三)丰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等方面还须强化。
下步工作中,市水务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协调、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加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二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业务水平,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努力形成公众积极关心支持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继续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及时总结政务工作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努力提高部门政务公开效率和质量。四是不断深化部门政务公开内容,努力拓展公开渠道,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五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特别是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水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拨款资金预决算、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需求,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各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12345”政府热线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12345”政府热线管理机构和责任科室,明确兼职工作人员,及时接受、规范办理、按时回复承办事项。二是高度重视“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建设工作,认真做好部门“12345”政府热线知识库信息内容采集、梳理和更新工作,确保本部门所提供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全面、实用,最大限度满足公众需求。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不断加强对部门“12345”政府热线三级平台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督查服务态度、办理过程、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深入推动“12345”政府热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群众来电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答。
2019年度市水务局办理“12345”政府热线综合平台办件系统转办件5件,协办件1件。
(二)及时高效做好政府网站交流互动工作
2019年,市水务局严格按照职能责任、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高效做好政府网站书记市长信箱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截至12月30日,共办理书记市长信箱网民留言6件。
(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楚雄市水务局未建设政务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