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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1-/2020-1106002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 2017-12-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0-12-04
称: 楚雄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水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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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楚雄市水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增加、完善公开内容,提高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透明度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了公众的知情和监督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7年度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775号)要求,市水务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科室、局属单位责任,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日常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工作力度,拓宽政务公开考核范围和完善考核评价问责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高效开展。

(二)抓实任务分工,抓好要点公开。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水务局理清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及时制定了《楚雄市水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逐项分解涉及水务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公开内容、具体要求、牵头科室及完成时限等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着力跟踪问效,切实增强水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坚持需求导向,加大对群众关注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审批、进展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宣传政策精神,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努力构建政务服务体系。二是加强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扎实开展部门财政资金收支预决算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监管部门要求在部门网站公开局机关及局属8个单位财政拨款资金收支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结算等信息。三是切实推进部门负有牵头责任的环境保护信息类公开工作,按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楚雄市江河湖泊保护情况、水情雨情、地质灾害预警等信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市水务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抓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依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原则,规范每条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程序,从源头上保障每条信息公开前都进行有效的保密审查,保证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严防失泄密和政务舆情发生。具体做法是: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编写的信息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进行筛选、审核,拟公开的信息报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水务局通过楚雄在线市水务局子网站、规范性文件、单位宣传展板等平台,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部门政府信息。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7年, 楚雄在线市水务局子网站发布政府主动公开水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拨款资金收支预决算、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政府信息共335条;制发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单位宣传展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制作安装河长制公示牌59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

(二)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2017年,市水务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7件,其中: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代表建议28件、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8件、市政府交办的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建议和提案主要涉及小坝塘清淤扩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市人大、政府、政协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市水务局圆满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在部门网站公开。

(三)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

2017年,市水务局牵头制定了《楚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楚雄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个政策性文件,均按规定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在部门网站发布;按照相关程序第一时间对云南省网上信访系统”8件、楚雄在线市长信箱”3件涉及水务部门工作的群众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市长信箱”信访件将处理结果、回复意见在“楚雄在线”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水务局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及处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水务局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水务局本年度内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

(一)组织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法规的力度不够,部分科室、局属单位提供信息资料积极主动性不强。

(二)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须公开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方案、规划选址(水土保持)意见等审批信息,以及涉水建设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管理信息、交竣工验收信息等主动公开工作做得较少。

(三)部门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栏目分类不准确、不规范的情况。

(四)深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还须加强。

七、下步改进措施

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市水务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加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业务水平;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努力形成公众积极关心支持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不断深化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拓展公开渠道,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部门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特别是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水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拨款资金预决算、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加强日常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继续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积极性,及时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努力提高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

 

 

 

楚雄市水务局

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