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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域内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及水资源保护工作。
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工作;承担楚雄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道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河流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5.负责全市水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区域内水事纠纷的协调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截至12月30日,全市水务系统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1亿元;完成向上争资65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9770万元;完成水资源费征收910.86万元。
2.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一是总投资1.16亿元的三街响水箐小(一)型水库新建工程大坝已完工并下闸蓄水,目前正在开展工程扫尾、竣工资料整编及灌溉输水管道安装。二是总投资941万元的腊武地小(二)型水库新建工程已完成大坝坝体填筑。三是总投资4336.1万元,涉及东瓜镇、苍岭镇、紫溪镇、吕合镇4个乡镇的广大铁路扩能改造受影响水利项目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正按计划稳步推进,计划12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四是苍岭镇济嘉种植园高效节水灌溉、大地基马龙河乡村旅游和特色水果种植等一批山区小水网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稳步推进。一是完成2018年新增10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670万元。二是完成规划内的176件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竣工验收149件,其余27件项目正在开展竣工结算审计。三是2019年新增沈家冲等12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00万元。四是圆满完成20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审批相关工作,待建设资金下达后即可开展建设。
4.民生水利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项目总投资1378.29万元,涉及东瓜镇、吕合镇等13个乡镇的2018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158个土建工程及管材供应,完成投资1200万元,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二是2019年计划完成6.012万人农村群众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总投资1446.97万元,目前已完成100个土建工程及管材供应,完成投资900万元,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三是完成2018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初验工作。
5.项目争取和前期工作力度加大。一是白衣河中型水库新建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省级审查,取水许可论证、移民大纲及移民搬迁规划已通过州级审查批复,目前正在开展土地、林地、环评等审批相关工作,但由于受紫溪山省级保护区规划审批及生态红线调整影响进展缓慢。二是河道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龙川江楚雄城区段(下段)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均获得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批复;紫甸河河道治理工程(上段)已完成初步设计;完成河前小河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三是完成楚雄市龙川江(马石铺)至龙宝闸、殷家箐水库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正在积极向省厅申请项目审批及建设支持。四是完成新村镇西叉拉、苍岭镇罗文村、三街镇清水河、东华九道河小(一)型水库新建工程前期相关工作审查审批及八角葫芦箐小(二)型水库新建项目开工准备。五是东华镇芹菜塘、茨苴箐等一批小(二)型水库新(扩)建骨干水源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芹菜塘、茨苴箐、塔吧箐、天生桥等小(二)型水库新建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六是完成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市境内征地拆迁、电力线路迁改等移交工作;配合完成滇中引水工程二期线路走向规划调查。七是完成永安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6.统筹调度,强化大春生产用水保障。一是千方百计增加蓄水,正确处理好水库安全度汛和安全蓄水的关系,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一库一策、科学分析、科学调度、应蓄尽蓄,确保年度蓄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截至10月22日,全市平均降雨量549.8 mm,比去年同期701.7 mm少151.9 mm,累计蓄水9077万立方米,占2019年计划蓄水1.25亿立方米的72.6%,比去年同期12036.5万立方米少2959.5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蓄水2679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3760.8万立方米少1081.8万立方米;小(一)型水库蓄水1648.3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2431.5万立方米少783.2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蓄水2467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3120.2万立方米少653.2万立方米;小坝塘蓄水2282.7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2724.1万立方米少441.4万立方米。二是通过对全市蓄水工程、抽水站和小坝塘的供水能力进行统计分析,在确保城市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累计完成1984万立方米大春生产用水供给。三是认真做好中央补助2018年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工作,累计完成投资23万元。四是完成总投资161万元的2019年度中央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五是认真抓好水利部“四不两直”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督查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水库移动巡查APP推广运用培训,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7.全力抓实抗旱防汛减灾工作。2019年以来,全市气温持续偏高,高温天气较为突出,有效降雨及库塘蓄水较往年同期偏少,干旱灾情严重。降水量的减少直接导致全市范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旱灾累计造成全市15个乡镇74个村委会336个村民小组43876人、15633头大牲畜饮水困难;水库干涸26座,小坝塘、水池(窖)干涸46690座(个)。面对日趋严峻的旱情,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省、州党委政府抗旱保饮水安全和抗旱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千方百计保生活、突出重点保生产、保稳定”的工作方针,举全市之力,及早部署,主动应对,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协作配合,全力以赴投入到抗大旱、保饮水、抓春耕、促发展各项工作中,扎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提前制定《楚雄市2019年上半年供用水方案》《楚雄市城市供水源水保障方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累计提水增蓄200万m3;15个乡镇摸清辖区内可利用水资源和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需求底数,完成2019年1至7月底的供用水计划,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二是积极引导用水困难的地方,采用引、堵、拦、截、抽、拉运水等措施解决饮水问题。累计投入抗旱资金8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0万元,省级资金35万元,州级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340万元,群众自筹270.6万元),专项用于抗旱保饮水、保生产,饮水困难地区拉运水补助等专项工作经费;累计投入抗旱人员4.69万人次,机动抗旱设备2225台套,有效缓解了4.39万人、1.56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三是调整充实了2019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在抓抗旱蓄水工作的同时,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对全市2件中型水库、15件小(一)型水库、222座小(二)型水库行政首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确保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组建防汛抢险队伍167支(含村级抢险应急队伍),应急抢险队员6138人,承担辖区内的应急抢险任务。四是认真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及抢险队伍建设,做到有备无患,按照思想组织、队伍、物资、责任和措施“五落实”的要求,认真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共储备防汛物资编织袋、锄头、铁铲、发电机、柴油机、小型机动抽水机、潜水设备、挖掘机等28个品种,价值70万元的防汛物资。
8.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坚持优化配置,制定出台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完成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自检自查及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二是结合中央、省、州、市环保督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督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辖区内河道、重要水源地、地下水开采等水事违法行为和重点突出问题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2019年累计立案查处非法开采使用地下水水事违法案件1件,下达停止违法通知书和改正通知书8份,水事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了取用水秩序。三是按照长江委、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开展取水工程核查工作要求,圆满完成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现场核查、取水点定位系统录入审核上报工作,累计核查登记入库长江流域取水点171个。四是深入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完成了全市范围内15座小型水电站清理整改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成员单位专家审核评估后按时上报。
9.水土保持工作得到巩固。一是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截至12月30日,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98万元;审查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登记2件;累计完成7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二是扎实抓好兔冲山和袁家2个国家级径流观测场的日常监测管护和水土流失资料收集整理,信息化录入工作,为全市水土保持开发规划提供准确、科学数据。三是认真开展2009年以来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建档录入工作,累计完成70件开发建设项目水保信息录入。四是认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复核,累计完成852个图斑现场信息复核;完成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10.水务改革不断深入。一是深化投融资改革。根据省、州相关水利建设项目资金配套政策改革的要求,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圆满完成与云南水投水务产业有限公司“水务一体化”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力促进了重点水务产业项目建设省级配套资金保障,累计争取下达省级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8237万元。二是稳步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国务院、省、州《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楚雄市实际情况,圆满完成楚雄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工作,新的水利工程农业用水终端水价经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从2019年3月开始执行。
11.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紧紧围绕“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行动目标,切实履行好河长职责,稳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认真开展河道水库巡察督查工作,截至12月30日,市级河长巡河220次,提出河长巡查整改意见316条;乡镇级河长巡河24129次,村级河长巡河42305次,村级巡查员巡河7502次。二是持续深入开展“清河行动”,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主题党日”活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制定了“清河行动”方案,将每月第一天确定为全市统一清河行动日,通过市、乡(镇)、村级河长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截至12月30日,全市开展“清河行动”51次,共参与人员18159人,车辆机械352台次,共清理河道58条,整治面积96000平方米,清理河道总长460.3公里,清理各类垃圾2348.6吨,整治非法种植植物面积3080平方米。三是完成《紫甸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和《紫甸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四是全力抓好“美丽河道”创建及城区段河道日常保洁管理。重点加强了龙川江楚雄城区段17.4公里、青龙河城区段13.1公里、河前小河2.1公里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根据水环境治理及西观桥水质达标的要求,及时调整河道巡查、检查方式。规范河道垂钓区域4处,设置警示公示栏14块,累计投入执法力量624人次,分时段清理垂钓人员864人,发放宣传材料1260份,打击河道电鱼捕鱼3起,修复安全网10处,进一步改善河堤及龙川江水生态环境卫生。五是根据龙川江水质提标改造要求,截至12月30日,累计完成龙川江、青龙河流域2542.86万立方米生态流量调度,有效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河道水质明显提升。
12.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按照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及质量监督的工作部署,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认真履行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行业管理职能,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实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工作。
13.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聚焦重点、深入摸排、深挖彻查,“打网”、“破伞”、“断财”,深入摸排并上报水务系统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共排查涉水线索17件(其中,自查线索9件,群众举报5件,上级转办3件),经调查核实,已按规定时限及程序办理完结。通过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查处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非法开采地下水等违法行为13件(河道非法采砂2件,非法取水用水6件,强占水资源1件,破坏水资源2件,乱占乱建2件),惩处罚款1.5万元,已整治销号11起,立案查处2起;通过开展乱象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制止在各水库、龙川江沿岸垂钓、捕鱼人员916人次,打击河道非法电鱼行为21件,发放宣传资料1800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14.挂包帮扶责任全面落实。一是深入做好“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脱贫攻坚联系点树苴乡迤能、营盘山2个村委会帮扶工作,先后组织115名干部职工对1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走访。二是新调整下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2名(村第一书记1名)。三认真完成营盘山村委会脱贫出列产业发展规划及水利建设项目规划,进一步提升贫困村组群众造血功能;筹集资金2万元,建设爱心超市1个。四是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组织部分企业及爱心人开展扶贫帮扶捐款活动1场次,募集爱心帮扶资金33.05万元;职工捐款3.3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楚雄市水务局
2.楚雄市楚双水库管理处
3.楚雄市九龙甸水库工程灌区管理处
4.楚雄市西静河水库管理处
5.楚雄市尹家嘴水库管理处
6.楚雄市朵基水库管理处
7.楚雄市中石坝水库管理处
8.楚雄市团山水库管理处
9.楚雄市龙川江河道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和8个下属单位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21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6.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度收入合计3033.3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83.62万元,增长6.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2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7.19万元,占总支出的51.56%;项目支出1566.36万元,占总支出的48.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8年度支出合计319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34万元;项目支出153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85万元,增长0.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而导致各种社保费增加;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33.98万元,增长2.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资金增加的项目有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2019年农村安全人饮巩固提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7.19万元。2018年度支出166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万元,增长0.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而导致各种社保费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6.36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1532.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8万元,增长2.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资金增长的项目有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2019年农村安全人饮巩固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6.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13万元,增长4.58%,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是因为人员工资的增长而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中央投资比上年度增加,资金增加的项目有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和2019年农村安全人饮巩固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9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8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农林水支出2576.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1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3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3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74.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我局的河长办工作、滇中引水工作、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这些工作了增加了我单位的下乡次数,导致车辆燃油费及修理费增加。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2.34万元,2018年支出数为26.7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36万元,下降53.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车辆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35万元,下降44.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84万元,下降1.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8万元,占93.84%;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占6.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我市重点水利项目、水库除险加固、五小水利、安全人饮、河长办、滇中引水、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市水利项目协调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7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5万元,下降4.30%,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52万元、印刷费0.55万元、手续费0.23万元、水费1.93万元、电费6.29万元、邮电费0.70万元、物业管理费7.29万元、差旅费8.04万元、维修(护)费0.55万元、培训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6.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于2019年11月份处置固定资产原值2525.68万元,折旧2426.84万元,累计盈余减少98.84万元。资产全部划入楚雄市城乡投资开发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水务局资产总额2289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0.9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749.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万元,在建工程314.45万元,无形资产4.1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17.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9.7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088.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万元,在建工程314.45万元,无形资产4.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41平方米,账面原值210.16万元;减少的资产全部划入楚雄市城乡投资开发公司。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 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 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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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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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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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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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2899.24 |
1810.92 |
20749.74 |
19533.64 |
171.24 |
0 |
1044.86 |
20 |
314.45 |
4.1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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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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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楚雄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购买了财务软件服务器和购买移动超声波流量计。资金主要用州局补助水资源征收工作经费和农业水价项目专款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楚雄市水务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1个,其中:重点项目 1个,财政安排资金123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3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96.00万元)。
项目名称: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936.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96.00万元。项目内容:实施全市14个乡镇74个村委会397个村小组1.23万户7万多人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改造自流引水工程314件,改造提水工程17件。产生的效益:新增年节水能力38万立方米,加强灾后工程运行管护,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和节水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主要指对城市中取水的单位征收的费用。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水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是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应当向水务部门缴纳的费用。
三、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称为水工程。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涝灾害,并进行水量的调节和分配,以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要。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坝、堤、溢洪道、水闸、进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鱼道等不同类型的水工建筑物,以实现其目标。
楚雄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