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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0-/2024-0126001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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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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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林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结合行业实际,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行业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林草局党组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原著原典和权威读物,持续把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体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深入理解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内涵要求。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局机关股所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局机关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及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学习内容。2023年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党委会议学法5次,干部职工每周一学法累计40次,万名党员进党校学法2期,三会一课学习法规23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日程,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规范专题培训4360人次

(二)高效履行职能职责

1.建立机构,及时制订工作方案。成立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法治楚雄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文件。

2.明确工作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法治政府建设对服务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持续推进,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楚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3.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等。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高效履职尽责,对18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科室、责任科室。

4.以门户网站为窗口公开展示本单位高效履行职能职责动态。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依法主动公开行业政务信息57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数据管理平台,逐步统一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标准,体现执法监督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季度开展督查检查行动,对12家涉林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档案管理和标签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推行“阳光执法”,保障了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

2.常态化开展社会信用一体化修复工作。积极做好“双公示”数据归集。全面梳理更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共录入360条信息,将360条信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表彰等信息)自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归集到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及时约谈教育失信被执行人,协助楚雄市新都等7家企业在履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期满3个月后进行社会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及时消除企业的不良影响。并对相关涉及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着力提升法治环境。2023年举办综合法治培训班2200人次。机关持行政执法证人员66人,其中公务员持证10人,事业人员56。2023年新增持证1人。根据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雄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楚雄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3名,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强化了执法队伍制度化、规范化执法管理,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了公正文明执法,为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高决策质量

1.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长年聘请法律顾问。2023年聘请了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订。法律顾问负责解答林草法律问题,协助举办法律讲座和培训,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2023年对行政处罚案件卷宗33件进行审查,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审查、修改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4件;审查内部文件、相关规范性文件等7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处置2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就有关事宜发送律师函1件;提供法律讲座2次。举办林草行业行政执法实务培训1次,代理我局参加诉讼案件2件。

2.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等进行政务公开21条。

3.全面提升执法满意度,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程序、严明执法纪律,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平,组织开展行政案件处罚回访和行政处罚案表案件评查工作。20231月至11月,共审核执法大队、乡镇办理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25。2023年州市两级共评查市林草林业行政处罚案卷97卷。

(五)持续规范行政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林稽发〔2020118号)和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转发楚雄州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试行)通知》(楚市执法发〔20211号)要求,市林草局启用了修订后20个林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文。

2.认真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协查制度》、《楚雄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度。

3.开展楚雄市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推进工作。开展赋权指导6次,协同试点乡镇落实工作6次,与试点乡镇协作开展行政执法6

(六)依法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

1.根据楚雄市政法委关于防范化解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防范化解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成立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

2. 有力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情。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制定《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楚雄市2023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在重点时段及时召开9次视频调度会议,高位推动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落实。严管野外火源。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告》《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省、州《林长令》1、2号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规定,从严落实野外火源管理5100%制度,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确保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2023年楚雄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取得了火情当日处置率100%、“零”火灾、“零”伤亡的好成绩,较好地维护了楚雄市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妥善处理并及时化解林草领域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全力做好涉林矛盾纠纷问题的摸排调处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了《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信访保障工作方案》、《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措施》,成立了楚雄市林草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规范化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调解人员公示牌、调解受理纠纷范围和调解流程示意图等已规范制作上墙,在人民调解室开展调解16次。着力开展林业行业山林权属矛盾纠纷排查和本机关职工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工作,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21件,已办理回复20件,1件正在处理中。

(八)规范和加强行政案件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二是认真办理市纪委移送问题线索及纪律检查建议。2023年,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办理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移送问题线索函1件,检察建议书3件,市审计局发现存在问题3件。开展案件回访工作,使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得到更深入的宣传和贯彻落实,体民情、通民意得到进一步加强。

(九)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市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是制订了《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梳理制定了八五普法清单。充分利用周一例会学习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楚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行业法律法规等法律知识宣传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根据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楚雄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林业政策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三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行一对一普法宣传教育,在防火期利用森林防火督查到乡镇巡查时机,进村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增强林农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林农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珍惜、保护森林资源;四是强化三月综治宣传月、爱鸟周、宪法宣传周、植树节、湿地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利用LED显示屏,手机微信工作群、到公共场所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材料等形式,对森林消防安全知识、防艾、反邪教知识、拒绝“黄、赌、毒”、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全民义务植树、拒食野生动物、扫黑除恶等知识向市民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五是征订《法制与社会》和《法制日报》提供职工阅读,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按照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紧紧围绕林业行业法律法规为重点落实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新形式,提升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多措并举推动“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十)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方面

1.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着力解决打击不力的问题。加强生态文明领域法治建设。以林区为重点,依法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运输加工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排查清理出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围绕省、州林草主管部门“绿盾”自然保护专项行动、森林督察等专项行动,把重点放在林业生产、经营加工环节等关键环节上,放在加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上,对“玉楚高速公路”“紫大公路”、“楚姚公路”、“通用机场”、“云甸工业园区”、“富民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的林木采伐情况巡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同时以林区为重点,依法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无证运输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排查清理出的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开展“清风行动”。按照《楚雄市“清风行动”实施方案》,由市林草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委网信办等各部门配合抽调10名执法人员开展“清风行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按各自职责及领域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食用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捕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天然渔业资源等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开展常规执法检查。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林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涉林信访件时有发生,林权纠纷案件较多,并已经成为群众上访、信访最集中的问题,调处林权纠纷难度大。

2.结合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各执法中队的案件办理质量进行了督促规范,但目前案件办理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整体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抓实抓好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

2.认真开展好林业行业普法宣传工作,依法治林,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开展林草行业普法宣传教育,让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林农、涉林企业业主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珍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良好生态环境的法治观念。

3.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4.开展对林草行业领域的整治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扎实的林草行业乱点乱象综合整治,更好地维护林区秩序,促进行业领域重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