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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0-/2023-0906002 信息分类: 组织机构
发文日期: 2025-03-04
发布机构: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 生成日期: 2025-03-04
称: 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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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发表时间: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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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8个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计算机网络、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生态文明、生态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电话:0878-6088766。

(二)组织人事科(党办)。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负责群团组织及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党组日常工作,拟订党组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组会议组织和党组决议执行检查、督促等工作。电话:0878-6088778。

(三)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科。拟订有关林业与草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普法、执法监督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承担信访、维稳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开发利用。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电话:0878-6088770。

(四)生态修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森林、草原、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督促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起草荒漠化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外可以使用楚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公章。电话:0878-6088768。

(五)林草湿地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价森林资源。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和征占用林地的初审,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退耕(牧)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电话:0878-6088759。

(六)科技产业发展科。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业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和农村林业草原科普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和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综合利用、林产品生产和林产品加工,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电话:0878-6088775。

(七)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指导国有林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草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草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电话:0878-6088765。

(八)规划财务科。根据上级政策,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州、市级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电话:0878-6088769。

二、楚雄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6个事业单位。

(一)西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公益一类。承担西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政策宣传、资源管护、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界标管护等公益性职能。电话:0878-6088752。

(二)楚雄市国有林场,公益一类。承担森林资源管护监督和生态修复的公益职能,组织开展造林绿化、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的规划制定和技术监督等。电话:0878-6088782。

(三)楚雄市林草种苗工作站,公益一类。制定并组织实施林草种苗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全市林草种苗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督抽查、检验区复检。依法监督和管理林草种苗计划、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绿化苗木市场监管;负责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对全市苗圃进行监管,质量监督。电话:0878-6088771。

(四)楚雄市造林绿化工作站,公益一类。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并承担全市造林绿化、全民义务植树的宣传、发动、组织;林木良种引进、营造林技术指导、监督、管理;依据《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开展森林保护和绿化造林管理;承担楚雄市林草科学技术应用。电话:0878-6088760。

(五)楚雄市林火监测中心,公益一类。承担全市森林防火宣传、预防等基础性工作;监督管理紫溪山、白竹山、三尖山三个瞭望台;对瞭望辖区内森林火情进行监测预报,报告辖区内森林火情的准确位置。电话:0878-6088779。

(六)楚雄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公益一类。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推广应用;承担防止林业和草原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等。电话:0878-608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