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68号)及《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对我市该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
本项目实施的作物品种为:水稻、小麦、油菜,项目完成时间为:2025年11月底前,绩效目标为: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高于60%。楚雄市2025年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完成水稻“耕、种、收”等环节,麦类“耕”环节,油菜“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实际服务面积49000亩,按托管系数折算后任务面积15885亩。实施水稻“耕、种、收”环节作业面积分别为耕环节16000亩、种环节8000亩、收环节9500亩,合计托管作业34000亩。“耕、种、收”3个环节市场价格分别为130元/亩、150元/亩、130元/亩,市场服务价合计410元/亩,单季作物亩均“耕、种、收”环节财政补助分别为25元/亩、30元/亩、20元/亩,共使用中央补助资金83万元。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后完成任务面积10485亩;实施麦类“耕”环节作业面积5000亩,“耕”环节市场服务价格130元/亩,单季作物亩均“耕”环节财政补助28元/亩,共使用中央补助资金14万元。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后完成任务面积1800亩;实施油菜“耕”环节作业面积10000亩,“耕”环节市场服务价格为130元/亩,单季作物亩均“耕”环节财政补助28元/亩,共使用中央补助资金28万元。按综合托管系数折算后完成任务面积3600亩。实施地点:全市范围内16个乡镇街道。补助方式: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实施主体,由主体扣除补助资金后向农户收取费用。
二、遴选服务主体的方式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服务主体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自愿原则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实施项目。
三、申报服务主体的条件
1.本市辖区内经市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经营范围有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一般经营项目;
2.主动录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能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专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能力;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6.服务主体可在本市辖区内跨乡镇开展作业服务,按照不超过市级公布的市场平均价格向服务对象收取补助后的服务费差价。
四、服务主体遴选程序
(一)具备条件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填写登记申请表,经乡镇审核签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须提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公场地证明,近两年的业绩材料。
(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农业专家组、服务对象代表进行择优选择确定不少于3家,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与服务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单价、作业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五、申报时间
服务主体申报时间:2025年 4月16日至 4月24日。
六、主体选择时间、地点
2025年4月25日下午3点,在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量化打分评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策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江力;
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杨明雄,0878-6086669。
附件:1.楚雄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2.楚雄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 4月 16日
附件1
楚雄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承
接
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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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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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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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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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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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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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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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数量(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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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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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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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知《楚雄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现郑重承诺:我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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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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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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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农村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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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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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楚雄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主体遴选评分细则
申报主体名称: 评分人: 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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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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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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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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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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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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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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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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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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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开设对公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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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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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农业服务领域无违法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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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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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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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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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有农业机械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一般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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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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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录入中国农服平台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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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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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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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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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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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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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在册技术人员5人以上,从事相应环节的服务主体应具备相应服务设备和服务人员(提供证书、照片等佐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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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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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提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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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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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区域提供相关环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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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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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主体服务能力不低于承担相应环节项目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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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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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誉(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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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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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5分、省级3分、州级2分、市级1分。以最高荣誉为准,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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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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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提供村委会证明、无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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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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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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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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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接受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和项目乡镇人民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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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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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具要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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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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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农机具要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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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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