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79号),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3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根据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结合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拟安排483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小额信贷贴息、劳动力转移培训、春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管理费。其中:安排中央资金3395万元,用于全市13个乡镇实施25个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安排中央资金528万元用于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550人;安排中央资金115万元,实施劳动技能培训1000人,引导性培训500人;安排中央资金150万元用于2025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安排中央资金600万元用于小额信贷贴息;安排中央资金48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具体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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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楚雄市2025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表
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