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以大幅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透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履职能力,提升乡村依法治理水平,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明显增强基层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观念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认真落实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农业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升法治素养。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充分利用每周一职工学习工作例会,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开展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活动6次,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60学时以上,培训参学率达100%,组织开展2024年度社科普及宣传周万名党员党内法律法规测试、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等活动,采取网上观看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次,强化全局职工法治思维,促进全局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在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中心)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主要领导坚持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保证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制定我局《“领导带头学法”活动学习计划》,采取集中讲、平时学、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抓好培训,组织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4次,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交流学习会议2次,全体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书面交流发言材料,一把手带头落实党政负责人述法制度,认真撰写年度述法书面报告。
(三)加强组织领导,依法高效履行职能职责。一是全面部署法治农业建设。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局重要工作议程,与中心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州、市有关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我局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制定了《2024年楚雄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法治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纵深开展。二是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全局机关、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严格遵守《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等管理制度,领导集体民主依法决策重大事项、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并按规定开展决策后评估等工作,加强全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了我局在各级财政、审计监督中未存在问题。三是健全法治机构。我局成立农业系统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建立行政调解人员库和专家库,依法加强本领域、本系统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化解争议纠纷。设置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强化法制审核监督,依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各类文件(合同)8份,审查监督建设项目5个。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强农强市积极努力。按照《楚雄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制定落实《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包容审慎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工作方案》《楚雄市农业农村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方案》《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案》等,编制细化《楚雄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楚雄市农业农村局自由裁量基准》,积极筹办楚雄市2024年农民丰收节,召开农业监管对象法律法规培训会6场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和面对面法律咨询活动,全面清理妨碍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及隐型壁垒,落实规范监管执法行政包容审慎机制,推行诚信经营承诺制,实施行业监管柔性执法,办理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件1件,满意率100%,组织开展“百场座谈千家市场主体”活动3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优化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提高决策质量。认真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倒查力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党政班子会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规定,完成《楚雄市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楚雄市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等5项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函,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
(六)持续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我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楚雄市农业农村局自由裁量权基准》,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统一规范执法文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救济权力。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优化调整《楚雄市农业农村局赋能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4年版)》,赋予乡镇行政处罚权23项,行政备案1项,均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已完成授权和资料移交工作。借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契机,采取系统学、勤自学、集中学、相互学、创新学、实践学六项举措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全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61人,考试通过率100%,执法岗位全员均持证上岗。
2024年,我局采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措施,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1359人次,检查农药肥料经营主体349户次,检查农药产品589个次、肥料产品108个次;检查种子企业7家、批发零售网点13个、经销门店90个种子产品217个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门店48个,检查诊疗机构6家,检查兽药产品259个次、饲料产品57个次;检查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10家、农机销售点42个、农机修理点50个、加油站3个;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35个次、农产品加工点26个次;巡查辖区内河道254.5公里,教育制止劝离垂钓人员250余人次,利用龙川江禁捕智能监管平台系统,对龙川江监控视频进行日常查看,喊话劝离垂钓人员90余人次,增殖放流鱼苗80公斤,查获一批涉案违规渔具、渔获物等由公安机关作无害化处理。配合省、州开展种子质量安全抽检7次,累计抽检蔬菜样品82个、水果样品13个;完成肥料质量监督抽查1次,对6家肥料生产企业抽取2个复合肥料、4个有机肥料样品送检;完成农药质量监督抽查1次,对4家农药批发销售企业抽取农药品种杀虫剂4个、杀菌剂4个、除草剂2个,制作送检农药样品30个。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4件,结案17件,正在办理7件,收缴罚没款4.1615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家金库。其中,查办种子案件1件、农药案件1件、肥料案件1件、农机案件1件、农产品案件2件、动物诊疗案件3件、渔政案件15件(办结8件,正在办理7件)。指导大过口、三街镇等乡镇办理土地违法案件3件,有效提升乡镇对赋权执法事项的承接能力。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3场、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3场,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24件,法制审核行政许可98件,法制审核率100%,开展案卷评查3次,有效控制错案、不适当案件发生。
(七)依法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楚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楚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楚雄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楚雄市重特大农机事故救援处置应急预案》,规范我市重特大涉农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重、特大涉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提高处理突发涉农事故的应急能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纠纷调处化解机制。2024年,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等信访维稳工作机构,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建立领导阅批来信、接待来访和领导下访等制度。制定《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重点信访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试行)》等方案,建立《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开展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逐件制定包保化解工作方案。全年共接收上级交办信访案件4件,处理答复4件;接收“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75件,办结75件;行政调处农资纠纷案件5件,为受损者争取赔偿104.2万元人民币,做到信访件“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九)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自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颁布以来,我局及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中心(大队)负责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况列入行政权力监督体系,认真落实行政法人出庭应诉制度,参与出庭率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同时,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平台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十)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我局于3月23日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楚雄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2人配合楚雄市开展普法强基工作。及时制定《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普法两方面着力,抓实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全局系统内全面落实普法“三单一书”制度,明确年度各项重点普法任务,定期向各单位下发提示单或者工作提醒,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重点落实任务,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进行整体评估。积极组织力量深入桃源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和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活动主题,积极配合全市开展2024年全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收看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在全国评选2024年度全国法治人物特别节目等活动。充分发挥多个办公区优势,在各办公区公共区域均设置了法治文化宣传栏,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普法宣传内容,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利用显示屏宣传法治条幅标语。
全局各单位依据职能职责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宣传重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共31多次,召开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安全、耕地利用等法律法规培训8余场次1100余人次,制作各类宣传横幅65余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通过新闻、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发布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乡镇力量和农业监管对象法治素养。结合日常农业工作,利用春耕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村群众普法宣传6场,接待群众普法咨询共1200余人次,深入涉农企业开展以“农业政策法规宣讲”为主题的系列服务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山林、进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抓实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51户,实行市镇两级培训机制,强化示范户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9月,针对全市重点工作抽调业务精干人员分组深入全市15个乡镇强化落实2018年以来违法违规用地图斑整改工作,开展耕地保护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组织15个乡镇农技中心力量利用乡镇赶集契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农村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十一)畅通监督渠道,注重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的党内监督、权力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快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认真执行报告工作制度。以精准帮扶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审计、监察力度,扎实推进审计、监察全覆盖。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逐步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和考核、表彰、奖励诚信情况报告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开展了2023年、2024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经报市级案卷质量评查,我局所报案卷5件,优秀案卷4件,优秀率达80%。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建立电话、信函、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行政执法违法案件举报渠道,受理农资投诉举报件4件,协助工商部门处理百货超市售卖卫生类农药投诉件8件,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违规必究。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工作思维有待加强。我局部分职工法治意识淡薄,缺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轻法律规定,重上级指示,轻法治原则,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等问题还或多或少存在。二是学法普法宣传力度亟须强化。虽然能够紧紧围绕楚雄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但具体实施中,仍是自学、以学代训为主,学习形式还比较单一。三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随着执法工作深入开展面的拓宽,执法人员“一专多能”欠缺的问题日益凸显,与综合执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能够具备全领域执法能力人员欠缺,执法办案、卷宗整理经验有待提高。普法宣传形式上多拘泥于内部宣传,缺乏更直观、易接受、易传播的宣传手段。四是农业法制机构建设亟待完善。随着机构调整改革,农业职能任务更加多元、覆盖领域更加广泛,对农业法治机构建设标准和要求更加严格,但全局法律专业院校毕业人才短缺,对法律顾问依赖性还比较强。
(二)分析其原因:一是工作思维守旧,工作方式单一,创新不足,亮点不突出。二是工作经费困难。我局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由于单位财政资金难以保障,致使部分工作难以开展,例如农村学法示范户工作,需有资金做保障才能按期优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转变思想抓落实。科学谋划制定学习计划,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省、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市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法治思维,实现全体职工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创新举措抓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努力提高普法实效,开创新颖的法治建设宣传模式,将法律条文、政策解读生动化、形象化,易于广大干部群众接受掌握,更好地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实效。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我局将严格遵守《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规范政府的权力行使,从制度上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四)突出制度抓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实施,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及《楚雄市农业农村局自由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加强执法行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职权)行为。
(五)突出学习抓提升。进一步加强法治机构建设,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全面提升法治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法治队伍。